2017年1月25日


深化改革:新坐标上激发新动能

《内蒙古日报》(2017年1月25日) 02版

■上接第1版

与此同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8.6万农牧民进城落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土地草原确权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组建能源建设、矿业、金融、交通投资和水务投资5大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等一批试点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营改增”,累计减税降费200亿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力打造全国投资创业的电价洼地。改革后,电网企业的收益更加透明,利润空间更加合理,企业用电成本不断下降,蒙西地区的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65分;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通过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改革投融资模式等举措,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为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革故鼎新:

改革永远在路上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内蒙古紧紧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抓设计、抓部署、抓落实,陆续出台《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改革方案。

各项方案和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分解细化了356项改革任务,建立了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总台账,构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工作体系。清晰的改革思路、缜密的改革布局、有力的改革举措,使全面深化改革呈纵深推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其中,电力市场化改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重点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气可鼓而不可泄、劲可铆而不可松。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内蒙古如何再发力?发力点又在何处?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深化改革开放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治本之策。内蒙古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襟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通过大改革、大开放,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拓展各领域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既要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又要有改革新面貌”的指示要求,内蒙古正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稳”的压舱石、注入“进”的驱动力。全区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力争到年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思路清晰、目标精准的改革蓝图已经绘就:

——继续深化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3项改革,不断在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龙头企业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改革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农村牧区改革、林区垦区改革,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

无愧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关怀,无愧于全国人民的热切关注,草原人民正信心百倍、斗志昂扬地在新的改革坐标上续写精彩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