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


试论“破与立”的辩证关系
◎董树君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13日) 09版

●每一代人所创造的成果,都是历史发展这一长链中的一环、社会进步这一高梯上的一级。只有对前人所创造的成果进行“破”的工作,才有坚实而牢靠的基础可依,才能站在巨人的肩上,获得“立”的至高点

●要“立”起来,要实现“破”,还必须从“破字当头”适时地转入“立字当头”,一切从“立”着想,一切为“立”着手

●只有从“破字当头”适时地再转入“立字当头”,从以“破”为目的的阶段适时地转入以“立”为目的的阶段,才能“立起来”,也才能实现“破”

●这就是说,就前一过程而言,是欲“立”之,必先“破”之;就过程转换来讲,则是欲“破”之,必先“立”之

●若没有“破字当头”,“立字当头”就是空中楼阁;但若没有“立字当头”,“破字当头”便是无果之花。若“破字当头”是劈石取玉,那“立字当头”就是合璧连珠,二者不可互代,双方不能分离,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

改革创新的过程,实质就是“破与立”的过程。因此,当前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就应当正确理解和把握“破与立”的辩证关系。在“破与立”的关系诸论中,只认为“破字当头,立在其中”的命题,显然是片面的;然而只承认“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的结论,同样也是片面的,以片面性校正片面性,结果还是片面性,正所谓“矫枉过正”“过犹不及”是也。而认为“有时是破字当头,有时是立字当头”“无所谓孰先孰后”的观点,则失之表面化。这好比从空间上看到此政策“从群众中来”,而彼方案“到群众中去”,便断然得出在时间上“存在与思维”的关系,也是“无所谓孰先孰后”的,有时先从物质到精神,有时先从精神到物质,这样的结论同样是不恰当的。

那么,“破与立”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呢?笔者认为,更加客观而完备的答案是:“不破不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不立不破,立字当头,破在其中。”正是二者空间上的依“异”共居,才构成了“破与立”统一体内必备的两个方面;正是双方时间上的依“次”相连,方构成了“破与立”过程中完整的两个阶段,从而揭示了“破与立”的相互关系,即没有“破字当头”,就不会有真正的“立”;没有“立字当头”,也不会有真正的“破”。“破字当头”有待于转向“立字当头”;“立字当头”总是来自“破字当头”。而当此过程已进入“立字当头”,真正立起来,继而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以后,又必须与时俱进地转入彼此过程的“破字当头”……如此周而复始,无穷匮也。人类的认识就是在这“一破一立”中逐步升华的,历史的脚步就是在这“一立一破”中不断前进的。

不“破”不“立”

“立”始于“破”,“破”为“立”之母。任何“立”,都是从“破”、从对以往事物的“扬弃”而来。我们知道,“立”总是表现为一种自己独出心裁的创造,而“破”则总是表现为一种对他人“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扬弃。无论任何人,他一开始绝不会首先想到要创造一种东西,即“立”,而总是先接受已有的东西,并逐渐扬弃,即“破”的过程。在对旧有事物的不断认识中,渐渐产生不满意或不满足的念头时,满意的或满足的念头、想法也就随之而产生了,这便是一种“立”。在利用和制造工具的历史中,人类祖先最先想到的是利用天然石块,而不是一开始就去制造石器。正是当他们感到天然石块的形状和功能既有理想之处,又有不中意之处,既有可留下的部分,又有该去掉的地方,即“破”时,才产生了打制石器的念头,于是就产生了“立”。可见,“立”是来自于“破”的。

“破”为“立”之目的。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就是有目的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任何“立”都有一定的方向、目标。然而“立”的方向、目标并非随心所欲,而是由“破”来决定。只有懂得“破什么”,才能知道“立什么”。“破”的方位,就是“立”的趋向;“破”的内容,就是“立”的目标。建立“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并非马克思头脑里所固有的,而是由“破”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所决定。马克思正是在接受费尔巴哈思想的过程中,逐渐看到其优点是承认物质第一性,其不足是对事物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之后,才确立了把唯物主义“当作实践去理解”的奋斗方向。

“破”为“立”之基础。有了基础,目标才有立足之地,有了基础,目标才算踏上通往成功的阶梯。然而基础并非俯仰皆是、唾手可得,而必然从对前人成果的扬弃即“破”中获得。每一代人所创造的成果,都是历史发展这一长链中的一环、社会进步这一高梯上的一级。只有对前人所创造的成果进行“破”的工作,才有坚实而牢靠的基础可依,才能站在巨人的肩上,获得“立”的至高点。刻卜勒之所以能在“日心说”中建立较哥白尼“圆形轨道”更为正确的“椭圆轨道”理论,正是由于他在“破”哥白尼“日心说”过程中,获得了“地球环日运行”这样一个至高点,站到了巨人哥白尼的肩上。

“破”中有“立”,“立始于破”。其实,“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破”之时,也就是“立”之始。要人服气,只能说服而不能压服。而说服,就必然据理指出他论的不足或缺失,即进行“破”的过程。而在这种辨析中,不免要讲自己认为是正确的观点,以说服对方,那么,这种正面的观点便是一种“立”了。在破除牛顿经典力学中,莱布尼茨提出了时空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思想,洛伦兹就导出了时空变换关系——洛伦兹变换理论。可见“破”与“立”是相克相生的,“破”的出现,必伴有“立”的产生,有“破”就有“立”,而绝对没有离开“破”的纯粹的“立”。

“破字当头,立在其中”,既有“破”,也有“立”,是否肯定这一命题完备无缺呢?非也。“破字当头”只是“破立”全过程的一半,尚须适时地转入“立字当头”。这是因为——

不“立”不“破”

“破”待于“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似乎“破”就等于“立”,其实不然。这里提到的“破”和“立”的真正含义,只是就“破”和“立”怎样开始而言。“不破不立”,其义就是不开始去破,就不能开始去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其义就是开始去“破”了,那么也就开始有“立”了。仅仅是“着手破”“着手立”而已,也仅仅阐明了“破”与“立”两者如何产生及产生时的相互关系。实际上既没有谈到“破”的结束、“立”的建成,也没有论及“破”与“立”完了时的关系。到此为止,“破立”的状况是:

其一,“立在其中”之“立”,并未真正“立起来”。“破中立”由于是为“破”而“立”,所以便是“破”这个目的之手段。既然是手段,必然受到目的的制约,即它的立足点无疑是从“破”着想的,它的出发点总是为“破”而服务的。“破中立”这种被动、服从的性质和“手段”的角色,就决定了它虽有“立”的思想观点,但却是个别的、零散的个体,没有形成自己的结构,也就绝对“立”不起来。牛顿之前,在破除旧物理学的过程中,刻卜勒曾确立了行星运行定律,伽利略曾发现了惯性原理,惠更斯曾提出了向心定律,胡克和哈雷曾导出了引力和距离的关系,但因为他们都是“破中之立”“为破而立”,所以只是些零散的力学思想观点,并未建立起力学大厦。

其二,“破字当头”之“破”,也未真正实现“破”。“破”这个目的,是依靠“立”这个手段,“立”一点才能“破”一点,“立”多少才能“破”多少。也就是说,“破”的进展和所达到的程度,完全由“立”的进展和所达到的程度来决定。如前所述,既然“立在其中”之“立”并未真正“立起来”,所以“破字当头”之“破”,也就并不能真正做到“破”。这犹如5个人各用一根手指“破”一个拳头,因为拳头是有一定结构的整体,而手指只是单兵作战的个体,“整体大于其他各部分简单之和”,所以每人一根指头并不能对抗一个拳头。在达尔文之前,梅克尔早已提出此物种是由彼物种进化而来的观点,拉马克也早提出了生物是从低级向高级进化的思想,但由于并未建立起生物进化学说,“物种不变说”仍没有被破除。

由上可知,要“立”起来,要实现“破”,还必须从“破字当头”适时地转入“立字当头”,一切从“立”着想,一切为“立”着手。具体来说,就是要从破除旧观念时侧重抨击其错误的一面,适时转入侧重汲取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从以“破”为目的、适时转入以“立”为目的,以旧观念中合理的部分为基础,以“破字当头”中那些单个的、零散的“立”为核心,按一定的方式,组织结合成一定的结构,形成一个井然有序、浑然一体的体系,这样,新认识新观念才算“立起来了”。而由于旧认识的错误,新认识已经抛弃;旧认识中合理的成分,新认识已经吸取;旧认识中欠缺的,新认识已经补齐,所以当新认识“立起来了”,旧认识也就被破除了。爱因斯坦正是从全力破除牛顿的机械时空观适时转入全力确立自己的理论体系,最后建立了广义相对论,牛顿的机械时空观才被破除。

至此,便不难知晓仅把“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当作“破与立”全部关系的片面性了。那就是:并不是它本身立意无据,而是命题片面,却扩大了其应用范围,当作完美无缺的真理。“破字当头”本来只揭示了“破与立”关系的一半,却在“破立”过程中全面行使指挥权,片面地把“破立”工作的开始,当作了它的完成,“以破代立”,“未立又破”。可见,只有从“破字当头”适时地再转入“立字当头”,从以“破”为目的的阶段适时地转入以“立”为目的的阶段,才能“立起来”,也才能实现“破”。

“立”中有“破”。“破字当头”转入“立字当头”,立起来了,也实现了“破”,但并不就是说此阶段全是“立”的工作,其实“立字当头”,“破”也就在其中。首先,“立中之破”是本过程“立字当头”的要求。新的认识建立了,只是说明处于优势,并不等于站稳了脚跟;旧的认识被破除了,只是说明处于劣势,并不等于就此消失了。新的认识虽然取得支配地位,但并不是十全十美,它还有很多不足;而旧的认识处于被支配地位,并没有一落千丈,它仍有不少市场。新的认识没有立稳,就有得而复失、立而复破之危险,故仍要继续巩固、完善;旧的认识没有消失,那就有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之可能,故尚需不断改革、消除。这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只有“破在其中”,才能更好地“立字当头”。水尝无华,相荡乃成涟漪;石本无火,互撞而发灵光。新事物的出现,靠的是和旧事物的搏斗,而它的完善也必然要靠旧事物的反扑。新事物只有迫于旧事物的压力和挑战之下,才知道自己并不完善,才会不断自我完善;而新事物只有真正完善并巩固,旧事物才会寿终正寝。当哈维确立“血液循环学说”后,盖仑的“心血来潮说”应当就被破除了。但哈维的理论并不完善,他关于“血液通过肌肉细孔流过”的不足,便为盖仑派留了把柄,进行反扑。后人“立中再破”“为立而破”,以动静脉是由毛细血管连在一起的观点,使“血液循环说”才更加完善,“心血潮流说”也就彻底破产了。

“立中之破”不仅是“立字当头”的必然要求,也是下一过程的开始,即“破字当头”的必要条件。就是说,不搞“立中再破”“为立而破”,不仅前一过程不能很好地完成“立”的任务,而且影响到下一过程,也不能很好地开始“破”的工作。

就“破与立”的过程来说,“破”就是为了更好地“立”,可以说破是手段,立是目的。但就这一过程向他过程转化时的“立与破”,即前过程的后一阶段——“立字当头”和后过程的前一阶段——“破字当头”来说,则可以说“立”又成了手段,而破却成了目的。因为任何人不能超越现实去“立”,那么根据现实建立起的具体认识,也就不可能是永恒的了。彼时彼地的“立”,必然在此时此地被改革,而此时此地的“立”,也无疑会在他时他地被扬弃。这就是说,就这一过程来说,是在完成破除前人认识的任务,但就下一过程而言,却在做着被新的认识扬弃的准备。

由此可见,只有站在巨人的肩上“立”起来,才能成为后辈登高望远的巨人之肩,才能使后代更好地去“破”。现在的“立”,总为将来所“破”,将来需要“破”的,现在必须“立”好。这就是说,就前一过程而言,是欲“立”之,必先“破”之;就过程转换来讲,则是欲“破”之,必先“立”之。我们共产党人的执政目的是消灭阶级,取消按劳分配,根绝商品生产,但目前必须强化人民民主专政,完善按劳分配原则,充分发展商品生产。如果上述过程尚未“立好”,就急于转入下一过程开始“破”的工作,把本来还在现实中起作用的甚至还未充分显示其优越性的东西,斥之过时而破除,那就不但使“破”失去了对象,囿于起点低、基础薄的困境,不能较前人有所创造、有所前进,相反会延缓社会的进步,拖慢历史的步伐。过去,我们曾经在还没有充分发展商品生产的前提下,就急于破除商品生产;没有很好地完善按劳分配原则,就急于破除按劳分配原则;没有充分发挥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就急于破除多种所有制,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过渡,急于求成、急于求纯,结果受到了客观规律的惩罚。可见,“破与立”中不论是此阶段转入彼阶段,还是此过程转入他过程,其转化都要适时适度。该转不转,坐失良机,或不该转硬转,急功近利,就必然要犯“右”或“左”的错误,给我们的事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破字当头”与“立字当头”都有合理之处,因噎废食或因人废言,都是不妥的;而双方又都有片面性,扬一弃一,或褒一贬一,也都是不对的。只有将“破字当头”与“立字当头”依次结合起来,二者的长处才能相生,双方的不足才能互克,从而构成一个正确的科学命题。

“破与立”的关系,即“破字当头”和“立字当头”作为一个命题,是相依互促,密不可分的。不去“破”,就不能去“立”,因此“破字当头”是“立字当头”的前提和基础;但不能真正“立”起来,也就不能真正实现“破”,所以,“立字当头”是“破字当头”的继续与升华。若没有“破字当头”,“立字当头”就是空中楼阁;但若没有“立字当头”,“破字当头”便是无果之花。若“破字当头”是劈石取玉,那“立字当头”就是合璧连珠,二者不可互代,双方不能分离,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

(作者系全国党建研究会理事、内蒙古党建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