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包头市半数家庭承包经营耕地完成流转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21日) 16版

□本报记者 李文明

近年来,包头市农村土地流转平稳发展。截至2016年底,全市流转土地面积达到197.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2.6%,有效推进了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

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了包头市农业生产方式由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向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包头市共建成九原区万科、东河区祥利丰等500亩以上集中连片蔬菜保护地25处,总面积达到2.7万亩以上。全市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户达到1000多个,形成了一批蔬菜、马铃薯专业种植基地和肉羊养殖基地。

发展设施农业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包头市不断加大财政、金融扶持流转力度,全市蔬菜保护地面积达到14万亩,马铃薯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通过发展蔬菜保护地,采用滴灌、地膜马铃薯等农业新技术,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调查结果显示,土地流入方通过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实现了规模效益。作为土地流出一方的农户,除获得流转收益外,剩余劳动力可以外出务工,获得务工收入。包头市固阳县金山镇、土右旗美岱召镇等地5个村庄的土地流转户和非流转户初步调查测算显示,土地流转农户比非流转农户人均年收入增加61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