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通报2017年自治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23日) 02版

■上接第1版 力争新增国家级(包括国家地方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4家,新增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家以上。三是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能力。研究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保障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四是提升转移就业能力。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等相关措施,全面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年底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245万人。五是提升脱贫就业能力。实现8.6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做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三)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不仅改善了群众住房条件,还有效带动了内需增长。今年,自治区仍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国家下达的棚改三年计划,我区林区和垦区棚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剩下的全部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改造任务为22万套。截至目前,已有1.5万套开工建设。同时,自治区将结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在“去库存”方面进一步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总体安排是不低于70%,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旗县(市、区)全部实现货币化安置,尽快实现“安居梦”。

(四)全面落实贫困家庭教育资助行动。贫困家庭孩子的上学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社会关注。今年是国家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十周年,自治区将以“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为重点,确保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一是继续实施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孤儿大学生1万元补助政策,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二是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确保应贷尽贷。预计发放贷款10亿元,惠及学生14万人。三是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扶贫、民政、残联、工会等有关单位,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努力实现贫困家庭数据共享,逐步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和精准管理的资助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拓宽资助资金筹措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学生资助活动,充分调动民间捐资助学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爱贫困学生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优化健康服务。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一是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落实优质资源和医疗重心下沉支持基层工作机制。二是全面提升各级医疗服务能力。加快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和旗县中蒙医院建设,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所有县级医院都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打造,争取临床路径管理患者三级医院达到50%以上、二级医院达到70%以上。特别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全面改善基层看病就医条件,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三是确保让贫困家庭看得起病。全面落实《自治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意见》,对建档立卡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实行“两降低、两提高”的政策,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起付线各降低50%;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旗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六)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我们要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把我区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

关于社会保障。今年重点从“改革、扩面、提待、兜底”四个方面下功夫。“改革”主要是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扩面”主要是完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7年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676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73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达到2050万人、失业保险达到245万人、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均达到305万人。取消户籍限制,鼓励进城务工农牧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提待”主要是继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标准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兜底”主要是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险政府代缴保费政策,由政府兜住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底线。

关于民政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按照“只增不减、稳步提高”的原则,2017年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平均增幅均超过全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时适度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因灾倒损房屋补助和受灾群众口粮补助标准,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社会救助方面,完善主动发现机制,落实特别救助金制度,做好“救急难”,加大对因病致贫返贫和遭遇临时性生活困难家庭的综合救助力度,确保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兜底扶贫方面,完善“低保渐退”和“过渡保障”措施,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运用低保政策兜底脱贫工作,使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步脱贫。

(七)推进蒙东电网同网同价和全区农村电网改造。自治区政府已制定了蒙东电网同网同价的方案,对于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在赤峰通辽电网、呼伦贝尔电网、兴安电网分别选择同类用电的最低电价在本网内实施同价,大工业用电价格选择蒙东电网最低价实施同价,待近期国家发改委批复后组织实施。同时,继续加大全区农村电网改造力度,今年在国家安排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基础上,协调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投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资金约34.8亿元,其中对贫困地区安排农网工程投资约21.3亿元,占总资金的61.2%,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供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