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乌兰察布市食药局获评全国食药监管系统先进单位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23日) 06版

本报乌兰察布2月22日电 (记者 皇甫美鲜)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表彰先进会议上,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我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食药监管单位。

乌兰察布市把群众的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从2009年起,该市坚持党政同责,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食药品监管网络,并保障经费投入,率先完成体制改革,于2014年4月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县乡三级全部独立设立监管机构,做到职能、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和培训“六到位”;提升监管检验能力,投入1000多万元建立了电子监管平台,已对3000多家重点企业实现了电子追溯和实时监控。投资3800万元、建筑面积6693平方米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已经投入使用。在工作中坚持产管并重,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日常监管实现了网格化 、食品“三小行业”实现标准化、小作坊生产实现园区化、小摊贩经营实现市场化、小餐饮改造实现透明化、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连锁化;并坚持共建共治,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大格局。因此,该市先后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全国十个地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之一;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自治区食安委评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优秀盟市”;2016年,被国家食安委列为全国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