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6日


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 专项督查党组织名单公布

《内蒙古日报》(2017年2月26日) 02版

本报2月25日讯 (记者 杨凡)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为了解掌握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促进巡视成果运用到位,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派出12个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组,于2月28日至3月28日对48个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视整改专项督查。

名单如下:

盟市:锡林郭勒盟盟委、乌海市市委、阿拉善盟盟委。

旗县(市、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区委、玉泉区区委,达茂旗旗委、固阳县县委,额尔古纳市市委、新巴尔虎左旗旗委、陈巴尔虎旗旗委,阿尔山市市委、扎赉特旗旗委、科右前旗旗委,开鲁县县委、扎鲁特旗旗委,林西县县委、克什克腾旗旗委,阿巴嘎旗旗委、西乌旗旗委,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区委、丰镇市市委、卓资县县委,鄂托克旗旗委、伊金霍洛旗旗委,乌拉特前旗旗委、磴口县县委,乌海市海南区区委,阿左旗旗委。

群团组织: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党组、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政府部门: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公安厅党委、文化厅党组、地方税务局党组、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

事业单位:内蒙古日报社党委、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党委。

高等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党委、内蒙古科技大学党委、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党委。

国有企业: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内蒙古出版集团公司党委、电影集团公司党委、高路公司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