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义同志逝世 |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党的优秀领导干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李向义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2月12日在呼和浩特逝世,享年90岁。
李向义同志1927年12月出生于内蒙古开鲁县。1948年8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5月至1953年7月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六区干事、开鲁县委组织部干事、开鲁县直属机关党总支书记。1953年7月至1955年11月任内蒙古东部区党委组织部干事。
1955年11月至1959年10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1959年10月至1967年1月任扎赉诺尔矿务局副局长、副书记、书记(其间:1963年8月至1964年8月在内蒙古党校中级班学习)1967年1月至1969年12月在“文革”中受冲击,被打成“走资派”,挨批斗。1969年12月至1978年1月任牙克石林管局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1月至1981年4月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副书记、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1981年4至1981年12月任呼伦贝尔盟盟委副书记。1981年12月至1982年10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1982年10月至1983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安排小组成员。1983年3月至1986年3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86年6月至1995年5月任内蒙古地方铁路总公司总经理。1996年10月离职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