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

【呼和浩特】
破解城市“堵”局要树立“规则意识”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3日) 05版
交警在执法中。

□文/图 《呼和浩特日报》记者 刘军

城市交通拥堵一直是令各大城市头痛的难题,它关乎民生福祉,关乎城市形象,更关乎城市经济发展。呼和浩特市也因一系列历史、现实因素,陷入“堵”局不能自拔。当前,呼市花大力气治堵,并将其列为市政府近期工作的主要内容,这体现了呼和浩特市治“堵”的决心之大。

当前,呼和浩特市为治堵采取了相关举措,重点纠正和查处机动车在城区主干道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乱停乱放、路口“加塞”,公交车及出租车随意穿插,非机动车及行人闯信号灯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治理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堵点”的拥堵现状。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破解城市“堵”局,不仅需道路基础设施的硬建设,更需要各种缓解的软措施,只有“软硬”兼施,齐头并举,方能真正打通“堵点”。

不可否认,一段时间以来,全市上下全力以赴、通力协作,落实最严标准、最严执法、最严管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成效已然显现。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主要干道拥堵的发生率均出现明显下降,老百姓出行堵心少了、舒心多了,不少司机说,道路行驶的体验也大大好于过往。从这点上看,集中整治已取得了猛药去疴、立竿见影的功效,但要切实补好呼和浩特市交通管理中的短板,进一步巩固已有战果,防止回潮反弹,关键还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找准发力点,找到破解点,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从“整”向“导”转变,要严管,更要善治。

这也要求相关部门不仅要在道路标识设计、引导非机动车出行,以及在交通配套设施和交通信号系统等方面要合理设置和引导。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在市民心中树立一种“规则意识”。

交通秩序大整治,说到底是在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安全感。我们平时经常讲“疏堵结合”,但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搞“只疏不堵”,不去纠正交通违法。一直以来,我们都有一种错觉,在往常的治理中对交通违法行为“抓大放小”。其实不然,违法的,就应该受到惩罚;违规的,就应该被纠正。只有这样社会成员才会有强烈的“规则意识”。呼和浩特市这次集中力量,将警力下沉到执法第一线,进行交通大整治,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在重申这个城市的“规则意识”。所以,这次交通大整治,也可以看成是一次对市民“规则意识”的正向激励。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长效治堵。

【新闻背景】

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下发《呼和浩特市城区道路疏堵保畅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化解首府城区道路拥堵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将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城区道路疏堵保畅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多举措提速道路,为城市“堵点”通经络,力争破解城区道路日渐拥堵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