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内蒙古国税局全力推进“两证整合”鼓励创新创业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8日) 03版

内蒙古国税局全力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新模式,释放创新创业新活力。及时下发实施方案,夯实技术支撑保障。积极拓展宣传引导,印发7万多份“两证整合”纳税辅导材料,举办了全区国税系统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视频培训,还通过内外平台多形式宣传引导,确保个体工商户广泛周知。将“两证整合”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保障登记制度改革全面落地。从2016年11月18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至2017年2月18日,全区国税系统共接收工商部门传递数据89573条,其中新增市场主体信息53190户,变更换照信息36383条。税务机关办理信息确认24301户,其中新增19274户,变更换照5027户,改革效应逐步得到体现。

减轻了纳税人负担,促进了个体经济发展。国税部门将原来需要采集的42个项目减少至3个,证照办理从原来的需往返6次减少到2次,原来“两证”办理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改革后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比法定时限提速93.3%,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方便了纳税人。

促进了部门协作,提升了征管质效。“两证整合”进一步拓宽了国税部门采集信息的获取渠道,有利于扩大税收征管半径,提升涉税数据的应用性。以往的数据传递是通过两部门各自提取数据后,进行线下比对共享。“两证整合”后,实现了违法违章信息、日常管理信息和清税申报信息等信息的在线共享,使纳税人从开业起至注销全程纳入税收监管,形成了税收的“闭环”管理。

转变了征管方式,强化了后续监管。“两证整合”建立了个体工商户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这是对传统税收管理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冲击。自治区国税局及时转变理念,改进方式,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不断健全和完善纳税人自我申报、自我缴税制度,进一步明晰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流程和优化纳税服务,把税收管理由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