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见 民法典编纂立下法治中国新标杆 |
□毛磊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对于酝酿已久的民法典编纂而言,这是令人期待的第一步。民法总则的出台,将更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并将成为公民民事权利的手册、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依据。
民法总则,可谓中国民法典的灵魂。如果说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那么民法总则便是这套百科全书的前言和大纲,体现着民法的精义与原则,折射着我们时代的民法精神与立法哲学。也正因此,民法总则草案从起草之初,便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民法是“万法之母”,关乎人类社会的市场规则、财产保障、纠纷解决以及权利捍卫。市井百姓、寻常洒扫,无不对应着民法规则。民法的精义与规则,既是人类社会千百年生活的结晶,也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时代精神。而平等、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影响也早已超出了民法的范畴,被其他法律沿用。正因如此,民法总则作为中国民法典的引领,其制定关乎整个民事立法体系的精神气质,兹事体大。
民法总则之于民法的意义,就在于它所确立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等内容,将覆盖到民法典分则的方方面面,也将渗入人们日常生活的细微之处。民事立法确立的各种规则,以貌似“高大上”的法言法语,调整着公民平日方方面面的行为与关系,如温柔母亲雨天撑起的保护伞。大到经济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居民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或者继承……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中找到依据。民法总则的制定,把我们和民法典的距离大大拉近了一步。
民法总则的制定,还意味着民事权利的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提升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水平,防范公权力恣意侵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等,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群众来说,意味着有了公民权利保障书;对于企业家来说,意味着知道自己的哪些经营活动受到法律保护。民法总则的制定和通过,将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更为系统化的立法指南,大幅度提升民事权利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民事立法建设的决心和信心,也为民事立法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期待,民法总则能够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时代担当,为整个民法典树立统领性的基本逻辑,构筑民法典的价值理念和基本原则,为法治中国立下新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