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兽用抗菌药物 专项治理行动 |
本报3月28日讯 (记者 李文明)记者从自治区农牧业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兽用抗菌药及其他兽药监管,提高兽用抗菌药科学规范使用水平,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区从3月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滥用及非法兽药综合治理行动。
本次治理行动将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生产环节、兽药经营环节和养殖环节用药的监管以及对抗菌药物残留的监测,重点治理全区畜禽养殖主产区、畜禽产品生产加工主产区、水产养殖主产区等区域,重点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及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第560号公布的禁用兽药,农业部通报的假劣兽用抗菌药,标签和说明书中擅自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以及夸大适应症的兽用抗菌等产品。
据悉,综合治理行动一直持续到11月。经过专项治理,要使兽用抗菌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处理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