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


当代草原艺术的生态化意识
◎宋生贵

《内蒙古日报》(2017年3月31日) 10版

本文所讲的“生态化意识”,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指拥有生态文明的理念与自觉,另一层是指民族艺术发展中逐步形成自我调节与有效增值的良性的生态机制。在生态学中有一条重要规律,就是生物适应环境。适应,是生物与环境的一种本质联系,它的主要表现是和谐。环境作为一种先在条件,往往对生物形成一定的压力,而生物为了生存与发展,就要通过自己的调节能力,或者是调节自己的生理结构,或者是调节自己的行为方式,以主动地去适应环境,这是一种“生存智慧”。

一个民族的生存智慧,必须从其文化根性加以探究,从文化根性上去感受其生存之美,生态之美。中国各少数民族艺术之间尽管在许多方面可能有着千差万别,但是,在关爱生态,与各自生存所依的自然环境相适相谐方面,却是极为相同的。无论位于东南西北何方,也无论是在高原大漠,还是在山林水乡,体现与特定的自然生态相适而生、相谐而欢,往往是每个民族艺术活动中最为重要的内容,而且常常涵蕴强烈的原创冲动。

辽远的绿野,欢奔的骏马,如洗的蓝天,悠然的白云,还有那天地间回荡着的动人的牧歌,这是内蒙古草原留在人们心中的意象。草原是诗意的,是自然之诗——诗的自然;而诗意之魂,则是天、地、人的和谐。游牧民族的生存方式及其所创造的保护自然生态的游牧经济文化,蕴含了天人合一、崇尚自然的理念——人与自然的和谐进入形而上的层面,形成草原文化的福音。一首《敕勒歌》穿越时空,留下一幅生态的写真。魅力草原,人文与自然相谐。从生活于北方草原的先民们开始,就在这广阔的天地间创造和积累着文化,其中,艺术活动更是生活与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至营造出“歌海舞乡”,源远流长,独具内涵。草原上的人们创造的艺术文化是以草原为根的。相信万物有灵,主张顺应自然,这在古往的文化形态中确有神秘色彩所在,但其对于自己生息所依的草原的崇敬、与自然万物的感应生情,则无疑谱写出了人类生存与发展中最具本原性的和谐之歌。大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家园,也是文化得以产生与发展的依托,草原文化因草原而生成,所以,关爱草原、崇敬草原,实则也是文化创造和建设中的“护本”与“固本”之意。

根据草原艺术生成、发展的多因集合的特点,面对新的时代背景,针对当下草原艺术发展变化所面临的实际问题,笔者以为,倡导生态化意识,积极调适与优化草原文化生态,是建树新的草原艺术个性,体现或张扬其特有美学品质,并使之不断获得新的生存活力,实现持续发展的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而且可以说这也正是当下需要格外予以重视的关键性的问题。

草原艺术的文化生态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它是与地域与民族密切相关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诸方面因素共同构成的结构系统,它与本地域的自然环境、人文地理相依相成,有历史积淀的成分,也受现实因素的濡染;具有相对的平衡性与延续性,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可变性。草原文化生态是草原艺术得以生长的环境与土壤,而草原艺术本身又是草原文化生态的构成因子和鲜明的体现形式。草原文化生态的变化,必然会导致草原艺术的变化,而草原艺术的变化则往往为草原文化生态环境带来新的景观。这方面,颇似自然界的生态环境与生长其中的花草树木等之间的关系。

在当代“全球化”几成不逆之势的进程之中,受到来自经济的、科技的、观念形态的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使得构成草原文化生态的诸多因素,以及其文化生态的整个结构系统都程度不同地在发生着变化。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积极调适与不断优化草原文化生态环境,并使草原艺术发展形成自我调节与良性增值的生态机制。显然,这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都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深入研究,而我们这里仅只是在指出其与草原艺术的生存与发展之间的重要关系的基础上,讲三点思路如下:

一、草原艺术的文化生态是可调适与可优化的。世界是由决定论与非决定论、必然性与偶然性对话组成的,每一个旧系统向新系统的跃迁,有必然的一面,但也往往会有出乎意料的新的创造性的景观诞生。草原艺术的文化生态的形成与变化是开放性与非线性的,这本身即为调节与优化提供了诸多可能与空间,再者,构成草原文化生态的核心因素是作为文化实践主体的人,这却是最可以大有作为的。

二、在全方位开放的背景下,从发扬草原文化的立场出发进行开拓、创造。文化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是世界文明的动力,也是促进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文化自身发展的有益途径。特别是在开放已成不逆之势的当代,从整体上看,草原文化生态的变化与建构,必然要在世界摄动之下进行。因此,必须坚持在与其他文化、特别是现代西方文化的交流或碰撞中,去寻找和发掘草原文化的内在活力,使其在汲取外来文化的有益因子中求得新的发展。

三、寻求和建立相应的制衡机制。我们已经意识到,在当代实现草原文化生态的调适和优化,会遇到种种矛盾和难题。譬如,在维持草原自然的原生和谐态与人对自然的开采利用之间,传统的人文境界与现代生存需求之间,美学品格的追求与实用功利的驱动之间,以及艺术与科技之间等等,在人们的实际生活背景和生存方式中,都可能出现矛盾或成为难题。因此,必须要有可以制衡的东西,以避免偏至,避免极端。其中特别要始终注意保持与维护生命的整体性,培养、发掘生活中的诗意和美感;不应只考虑功利、效率,不要只把自然视为可资开发的对象,使草原艺术及其文化生态的调适与优化始终拥有可靠的基点。

与上述思路相关,自然会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对待传统草原文化的保护与草原艺术的当代发展问题;二是如何对待草原艺术的审美文化资源问题。

关于传统草原文化的保护与草原艺术的当代发展,从理论上说,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之下,随着经济因素一同而来的外来的强势文化对于中国的民族地区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信仰取向、审美趣味等产生很大冲击,并从多方面消解原有的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使之失却了原有的和谐态,其中,传统的民族艺术的生存与发展受到明显影响,有的艺术品种或形式甚至面临消亡的境遇。面对如此现状,积极采取一些保护性的政策与措施,如建立草原艺术保护区等,无疑这是一种良好的动议,是很有必要的,但客观事实表明,仅仅凭借“保护”仍有一些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的问题。原因是:一方面,如前所述,任何民族艺术的生成、存在,以及发展都是多因集合的结果及体现,其中自然的、社会的、人文的诸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对其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作用。而当代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不光中国的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生变化,而且与之相应,人们的生存环境、生存条件,以及生活方式、生存需求,直至价值观念、审美趣味等都在程度不同地发生着变化。在这样的现实之中,要单独实现对草原艺术的传统形态的保护,其难度之大是不言而喻的。包括建立所谓的“保护区”也是更多理想化的构想。因为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设置一种界限,而将某个区域封闭起来,使其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历史的经验表明,一个民族处于封闭隔绝状态下时,是很少有变化的;即使有变化,也是极其缓慢的。可是,一旦当那种封闭隔绝的状态被打破,并受到外面的世界的影响,那么,其明显的变化必然接踵而至,甚至别人想不让其变化也不可能。

在现代信息十分发达,大众传媒播及甚广的当今时代,“外面的世界”的影响更是不可低估的。另一方面,草原艺术的传承主要是依靠生活于当代的实践主体——人实现的。特别是草原艺术中的歌、舞等艺术形式,只有它们“活”在艺人(或艺术家)的身上和群体之中,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存在,而仅只存留于纸面上的动作、曲谱、节奏、程式、图样等等远远不够。而在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的当代生存背景之下,“主体”的方方面面的变化是在必然之中,那么,要做到群体性对于草原艺术的原汁原味的传承,事实上是难以做到的。而且若在群体中缺乏自觉自愿的和谐态,凭靠外力的作用(如组织大型活动之类)是难以奏效的。同时,就普遍意义而言,艺术不同于文物,它是多因集合的、动态的、可变的,而文物则主要是静态的、不可变的。正因如此,我们有必要明晰这样的认识,即既不可因发展而忽略或牺牲对传统草原文化艺术的保护,也不可以为了“保护”而限制或替代草原艺术的当代发展。其发展的优化选择,应该是适合于生态化机制与整体性情境的。

在当代新的经济、文化背景下,对于传统的草原艺术而言,它所拥有的文化资源含量及其被开掘的成功与否,则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其生存与发展。在古往的历史进程中,草原生成与发展,呈现一种自然状态,与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和谐相融;而在当代新的经济、文化背景之下,草原艺术的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条件,发生很大变化,因而,对其进行包括审美文化资源在内的自觉调适与开掘是必需的和重要的。所谓自觉开掘草原艺术的审美文化资源,实际上主要是在寻求与激活在当代新的背景之下发展草原艺术的因子和机缘,是在文化层面上获得新的生长点。概而言之,自觉开掘草原艺术的审美文化资源至少有如下三层意思:其一,是草原艺术在当代背景下实现有效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其二,是在当代背景下对于草原文化身份的确认,以使其在营造多元共生的当代文化景观中显示自身价值;其三,对于草原艺术资源进行当代新的文化阐释,并使之焕发出为更多人所接受的新的美学品质。

总之,草原艺术生成、发展中的多因集合的特性,决定了任何只对某一方面的单一选取、甚至放大,都有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偏离其持续发展的目标。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启发我们进行关于草原艺术发展中的生态化与整体性问题的思考。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博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