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9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内蒙古日报》(2017年4月19日) 05版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抵债资产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竞价、租赁等)。该资产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高两河村西。其中房屋建筑面积4216.0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2210.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8年,用途为综合用地。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http://www.cinda.com.cn)。

公告有效期:15天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5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马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0471—2830323、2830321

电子邮件:mawenzhe@cinda.com.cn

feigao@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9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471—2830310

举报电子邮件:fukaiq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