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共建绿色壮美内蒙古 ——第48个世界地球日之际访自治区国土厅厅长张利平 |
□本报记者 王连英
在这春暖花开的美好季节,我们迎来了第48个世界地球日。今年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倡导绿色简约生活——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围绕这一主题,记者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利平进行了专访。
记者: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讲,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近年来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利平: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做到“保护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守住三条底线”“促进五化协同”,都突出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任务新要求。
内蒙古是生态大区、资源富集地区,在全国生态建设大局和资源保障供给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这些年,内蒙古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进入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自治区党委提出严守生态底线、推进绿色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极具针对性。这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也是对传统发展路径的深刻反思和调整。
国土资源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载体,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和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民生保障等方面起“底盘”作用。为此,我们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资源综合开发水平,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近几年,围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我区在耕地保护、地质环境治理、绿色勘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严守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基础。我区耕地面积1.37亿亩,人均5.48亩,是全国人均耕地数的3.7倍,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守住耕地红线,就守住了我区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的基础。2016年,在自治区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全区93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基本农田保护实现了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生态优化。
二是深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闲置土地,受到了国土资源部的表扬。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区有10个市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市县。
三是加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助力生态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机制,落实矿山企业保护和治理矿业环境的社会责任。2016年,全区共投入15亿元,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13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开发——治理——恢复”的良性互动、循环发展格局。目前,全区已有35家矿山被国土资源部认定为绿色矿山。
四是推进绿色勘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路径,调整优化矿产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和工作重点,改进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勘查技术方法,倡导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航空遥感等新技术手段,着力加大水源地、地热、新能源等民生项目勘查投入,促进地质勘查转型发展、结构优化。
记者:围绕统筹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下一步,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
张利平:绿色是内蒙古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理念,统筹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呵护生态环境,走出一条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共赢的路子。
具体地讲,要落实以下措施:一是推动资源领域供给侧改革。要抓住去产能、调结构的有利契机,大力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和整治矿山安全隐患问题,着力提升产业结构和层次,促进优势产业、优势园区、优势企业资源要素集聚,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二是加大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从矿权管理、矿山开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全过程强化生态管理,完善监管问责机制,促使项目单位形成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的自觉行为。加大对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的治理力度,做到开发治理兼顾、新老问题统筹,实现旧账加快还、新账不再欠,不留生态环境赤字。
三是积极推进综合勘查、绿色勘查。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推动绿色勘查,把生态保护落实到地质勘查项目安排、野外施工、技术方法、成果验收等各个环节。发展绿色矿业,把绿色贯穿于矿山规划、审批、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做到开发金山银山,留住绿水青山。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保护,支持地质公园建设。
四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重要矿产勘查和保护。及时遏制破坏资源、粗放利用资源和浪费资源行为。建立和维护好科学有序的国土资源开发秩序,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