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为我们提高督察实效、狠抓改革落实指明了方向。
当前,各项改革任务进展总体顺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有序推进。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存在落实不力、工作不实等问题。有的遇到改革硬骨头畏葸不前,常常“绕着问题走”;有的“以文件落实改革”,缺乏实质性举措,结果“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有的责任不清、“九龙治水”,导致改革陷入“空转”。全面深化改革,既要取势,又要取实。在很大程度上,没有督察就没有落实,没有督察就没有深化。因而,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要跟进到哪里。狠抓改革落实,必须用好督察这把“利剑”,不断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将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回顾历次中央深改组会议,“落实”“督察”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的重要关键词。把好改革督察关,既要抓重点改革任务,也要抓面上改革工作,既要善于抓正面典型,也要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成功经验及时总结,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坚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坚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不断提高督察实效,更好发挥其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的作用,才能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
提高督察实效,要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只有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积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有时要一竿子插到底,才能看到真情况、发现真问题。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不能浅尝辄止,要认真研究梳理,列出问题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负责整改,才能真抓真改,确保改革落到实处。解决问题要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更大范围内整改,对重大改革、复杂问题,必要时要“回头看”,最大程度发挥督察效能,为改革落实提供持久动力。
提高督察实效,见事更要见人。改革工作能不能落实到位,落实责任是关键。盯住责任主体,抓“关键少数”,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就追究责任,才能确保压力层层传导、任务件件落实。改革牵头部门和地方是抓改革的责任主体,要抓好这两个责任主体,加强改革自查,定期跟踪并报告改革落实情况,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改革是系统工程,督察工作也要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助力改革协同推进。
改革是当代中国的鲜明特征,也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引擎。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国经济增速达到6.9%,全国新登记企业125.5万户,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6.5%。经济发展延续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态势,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得益于深化改革激发的动力和活力。惟改革者进,惟实干者成。把任务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以强有力督察确保改革落地生根,我们就一定能推动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以全面深化改革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