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我公司网站(http://www.cind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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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