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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政”与“查企”并重 环境治理见实效

  □本报记者  梁亮

  自治区环境保护部门统计数据显示: 2016年,全区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65件,罚款2.67亿元,分别是上年的2.2倍和3.3倍。

  作为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我区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采取“督政”与“查企”并重举措铁腕治污,大气、水、土壤、辐射污染防治各主要指标都有明显改善,美丽内蒙古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12个盟市PM2.5、PM10和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4.6%、12.5%和17.9%。此外,2016年自治区4项减排指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纷纷下降。

  数据背后是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努力付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仅过去一年,环保部门严盯55台总装机2486万千瓦火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了燃煤锅炉1390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2.09万辆……在落实重点防治任务的同时,自治区还狠抓重点区域治理,过去空气质量较差地区如今有了较大改善。

  此外,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区全面落实“水十条”重点任务,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十大行业”专项整治,过去一年完成水污染治理项目216个。在此基础上,自治区不断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如今全区42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89.2%。

  我区还持续加大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力度,对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湖泊进行了外源治理、内源修复和生态补水等工作,成效显著。

  在土壤污染防治和辐射污染防治方面,各项工作也在有序推进。我区完成国控土壤风险点位布设工作,在饮用水源地、污染行业企业周边等8类场地布设监测点位696个。还对37个国控点、438个区控点定期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并整改违法问题和风险隐患500多个,全区辐射环境质量也保持良好。目前,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无重度污染土壤。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区将坚持“督政”与“查企”并重,严惩违法和规范执法并举,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推动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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