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过程中,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以“三定四到五规范”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打造基层党组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常态,推动基层党组织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三定即:定时间,将每月17日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17”谐音“伊旗”和“一起”,寓意通过“党员固定活动日”将每个党组织和党员凝聚在一起,为推动伊旗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定主题,主要围绕党员学习教育、公开承诺、走访联系、民主议事、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等8个主题开展活动。定方式,以支部联建、座谈交流、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四到即:尽责到位,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留痕到位,每一个党支部层面要确定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图片影像留存、过程留痕等工作,做到可量化、可比较、易考核。奖惩到位,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和党员参与情况都将“双指数”考评,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评先选优、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等工作依据。督查到位,旗委成立专项督察组每月对全旗党组织“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规范即:规范主题,严格要求组织活动要紧扣主题,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庸俗化;规范时间,严格时间规定,不得无故调整,党支部确有困难无法开展的,必须提前5天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备案;规范形式,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得借机搞吃请、外出旅游,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误工补贴和钱物。规范考勤,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原则上党员出勤率不得低于80%。一年中,党员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3次的,党支部要及时谈话提醒、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无故不参加活动累计6次及以上的,要作为党员民主评议中确定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规范场所,每个党支部必须要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做到有门牌、有党旗、有誓词、有党员权利和党员义务、有学习制度、有议事规则、有党员信息公开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