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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

强化安全执法监管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安监部门相关人员联合检查。
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现场查阅企业安全管理资料。
聘请专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核查。
查封相关设备。
  ◎许晓东 何伟

  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精神,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狠抓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1—5月份乌兰察布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9起、死亡18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起、下降26.92%。

  强基固本 实现六个突破

  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常态化

  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以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为动力,持续开展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及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集中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乌兰察布市结合实际,采取聘请专家、委托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从3个层面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一个层面,企业聘请专家排查隐患,自查结束后形成有专家签字的自查报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并认真组织隐患整改,整改结束后上报隐患整改报告并由专家签字确认整改完成情况。第二个层面,当地政府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聘请专家对本行业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拒不开展自聘专家排查隐患的企业给予处罚,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聘请专家进行隐患排查。第三个层面,市政府成立11个专项督查组对旗县和企业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不力的旗县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市政府委托市安监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旗县市区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和总体评估。截至目前,全市隐患排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有4742家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进行了隐患排查,共排查各类隐患8760项,已整治8616项,整改率98.4%。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取得新突破

  乌兰察布市是西北地区重要的冶金和重化工基地,冶金、氟化工、氯碱化工、电石化工不仅是该市的支柱产业,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乌兰察布市立足当地实际,紧盯危险程度高、隐患风险大的高危企业,精准发力,定向施策,切实解决了一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根据时段和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一季度突出“两节”“两会”,二季度突出企业开工复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三季度突出高温作业和汛期安全,四季度突出党的十九大召开、冬季岁末和企业停产停工。

  把强化安全监管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非煤矿山方面,突出透水、火灾、中毒窒息、采空区和露天矿高陡边坡专项治理,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打击力度。危化品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关停。道路交通方面,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的安全监管。消防方面,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城乡结合部、大型仓储、“城中村”“三合一”和“九小”场所以及木材加工等8类人员密集型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方面,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起重机械倒塌、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垮塌、基坑坍塌等事故发生。城市燃气管网方面,认真做好城市燃气管网和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治理工作,全面整改隐患和问题。工贸行业方面,加大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转变监管理念和方式

  迈出新步伐

  针对全市安全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现状,着力转变监管理念和工作方法。乌兰察布市积极尝试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同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和政府综合检查督查。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企一标准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将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每名责任人,并督促企业将自查情况要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今年乌兰察布市安监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其对各旗县市区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体评估,初步建立起了以企业为主体、专家查隐患、部门监管、政府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彻底转变了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应付”的监管理念,改变了“保姆式”的替企业排查隐患、代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

  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为推动,切实加强依法治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乌兰察布市将今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执法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按执法计划执法、示范式执法和“地毯式”执法,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执法年活动开展。今年以来,全市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彻底解决过去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的问题。

  此外,大力推行“示范解剖式”执法。重点选择一批规模较大、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典型企业进行解剖式执法检查,在采用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或聘请专家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邀请各旗县市区安监局共同参与执法,依法依规对企业存在的各类非法违规进行处罚。执法检查结束后,召开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一方面与当地全安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换检查意见,另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思路,以抓铁有印、踏石留痕的作风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全市共下达执法文书 2982份,责令204家企业停产整顿,关闭31家企业,实施罚款328.75万元

  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取得新成效

  乌兰察布市冶金和重化工等高危行业集中,现有电石、冶金矿热炉176台。为坚决防范遏制喷炉、灼烫等事故,乌兰察布市要求电石、冶金企业必须为每台矿热炉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跟班巡查,必须为每名炉前作业员工配备阻燃耐火的防护服,必须加强对入炉原料的水分、粒度控制,必须加强对循环水冷却、电极压放、煤气烧结系统的安全防范,严防塌料喷炉灼烫、毒害气体泄漏事故。同时,要求高危企业开展3人以上检维修等高危作业时,严格执行危险区域作业审批制度,在工作票、动火票等作业条件齐备的情况下,作业前必须报市、旗县安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上述部门必须派人对检维修作业进行监督,在确认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监护到位情况下,企业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对不按规定进行报批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严处重罚,导致发生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刑责。一系列有力举措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使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深入开展《意见》和

  《决定》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出台后,乌兰察布市立即开展了大宣讲活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意见》和《决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分工、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见》和《决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意见》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加强跟踪督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

  (本版图片均由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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