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旺季快到了,今年我们要在辉腾锡勒景区开设旅游巡回法庭,利用周六日的时间,维护游客和在景区做生意的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调解矛盾纠纷,促进民族团结,提升旅游体验。目前方案已经出台,6月中旬就要正式运行……”6月8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人民法院院长巴雅尔与记者畅谈着今年民族团结工作的新举措。
据了解,目前察右中旗蒙古族人口有8000多人,其中很多人对汉语并不精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十分困难。如何服务好这部分人,察右中旗法院把解决办法锁定在培养“双语法官”上。
近年来,在每年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该院专门留出固定的名额用于选拔招录蒙汉兼通的优秀少数民族人才。2015年考入该院的王中华是交通法庭的法官助理,她从小学到高中都接受蒙语授课,大学读了汉语授课的法律专业。如今,既通蒙汉语,又精法律知识的王中华,成为了服务蒙古族人群的业务骨干。她告诉记者:“很多老年蒙古族牧民不会说汉语,而会说一点汉语的牧民也更愿意说蒙语,懂蒙语让我们的很多工作做起来更容易。”关于这一点,同为蒙古族的院长巴雅尔更是深有体会。2014年,库伦苏木蒙古族牧民与同嘎查汉族牧民因草场承包发生纠纷,汉族法官郭宝才费尽了力气,可语言上的沟通不畅导致案件一筹莫展。后来,还是请去巴雅尔与蒙古族原告深入沟通,案件才得到调解,避免了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
巴雅尔向记者介绍,近5年来该院招录蒙汉兼通蒙古族干警10人,目前已经达到17人,占全院干警的比例为29%。其中2人为院领导,有10人走上了中层干部岗位,其他人也被培养成为庭室的骨干力量。
有了“双语”人才的保障,该院积极推行“双语”服务的工作机制。具体措施包括: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法官联系点,配备“双语”法官,每隔半月到各联系点进行走访,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蒙汉聚居地区设立农牧巡回法庭,安排“双语”法官,为各民族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在送达诉讼和法律文书以及开庭审理时运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选拔5名蒙汉兼通的优秀少数民族人才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少数民族群众案件的审理、执行等工作,搭建起少数民族群众与法官的沟通桥梁;开辟涉少数民族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对可能产生的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安抚当事人情绪,避免群体性矛盾的发生;同时,建立了涉少数民族纠纷“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优先”工作机制。乌兰苏木的蒙古族牧民武汉林告诉记者,他们如果要打官司,联系该院在苏木设立的法官联系点就可以,十分方便。
对于有困难的少数民族诉讼当事人,该院还实施诉讼费减、免、缓等措施,确保他们能够打得起官司。去年该院审理的一起蒙古族离婚诉讼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王磊,王磊要求女方支付一笔抚养费,可女方缺乏收入来源,无法执行。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生活均贫困,该院决定救助王磊抚养费16000元。据介绍,2016年,该院为困难少数民族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达26.9万余元。
近年,乌兰察布市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的主题,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目前,全市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1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7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53个、教育基地15个,学习使用蒙古语文示范单位11个,和谐寺观教堂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