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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签署《民办教育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等,大力推动全区特别是贫困旗县各类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和平衡、充分发展,实现国家金融政策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扶贫开展的有效融合。近日,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签署《民办教育融资合作框架协议》,开启民办教育融资长效合作机制。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王凌云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王惠忠出席签约仪式并签约。

  目前,全区有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含幼儿园)共计2624所、在校生42.93万,为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改革、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为改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条件,自治区财政不断加大民办教育财政投入,相继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为了进一步解决民办教育机构融资难题,签约双方秉承务实推进的理念,按照“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为民办教育机构融资搭建了平台。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将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为自治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优惠的金融服务,特别是对在贫困旗县设立的民办教育机构给予效率更优先、利率更优惠等政策,将全力助推自治区民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将对自治区普通旗县民办教育机构融资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对“国贫”“区贫”旗县执行最低利率,贷款利率随基准利率调整而按比例相应调整;民办教育机构抵押不足时,可根据民办教育机构实际经营情况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此次合作富有创造性、前瞻性和互助性,也是中国银行在服务自治区教育事业、推进国家普惠金融战略实施、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双方的务实合作将开创银教金融合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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