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初战告捷
我区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承担起扫黑除恶“主力军”职责,坚持“旗县除恶、盟市打黑、自治区攻坚”的工作原则,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要求,在中央部署的“十类打击重点”基础上,针对我区特点 ,对土地草场承包矛盾纠纷多、矿产资源开发恶性竞争激烈、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突出、农闲时间较长赌博屡禁不止、物业管理存在垄断经营等可能引发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强攻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