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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公益诉讼的“新”之旅

  通辽四月晴方好。开鲁县张某在“杜文江检察官公益诉讼工作室”干警的监督下,平整了500多亩被损坏的林地,并购买了1万余株树苗正在栽种。

  张某是内蒙古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被告。不久前该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及补种16966株树木。

  该案的办理开启了内蒙古公益诉讼的新起点。

  “因为非试点院的原因,通辽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措施实、步伐快!”内蒙古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彦春表示,“在公益诉讼之路上,通辽市检察院还创造了很多的‘新’”。

  “公益诉讼宣传月”走进百姓生活

  “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和社会共同利益,公益诉讼工作绝不能关起门来闷头做!”通辽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明表示。

  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检察院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送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报告上,几个数字反映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截至去年7月1日,通辽市两级院共完成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发出检察建议118件,通过诉前程序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5.2万元,恢复植被面积584亩。2017年下半年,公益诉讼工作在所有旗县市区全面推开,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4件。今年第一季度,新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件,其中有71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起诉3件,全市两级院实现了办案全覆盖。

  通辽市委有关领导看到报告后,做出批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建设现代化通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随即,通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标志着通辽市公益诉讼工作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上面的支持有了,群众的工作怎么做?

  通辽市检察院将每年4月定为“公益诉讼宣传月”,今年的主题为“立足检察职能,守护绿水青山”。检察人员以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牧区等方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清明假期,科尔沁区检察院一行人在检察长带领下,分别到敖力布皋镇、木里图镇林地现场监督植树造林,同时宣讲公益诉讼工作,他们说案例、发传单、做微直播……吸引了尚未进入农忙的村民们。4月11日,通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霍玉春到通辽党校为300多名人大代表作题为《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公益诉讼》讲座,使公益诉讼工作深入代表内心。目前,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在通辽市正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熟知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团队整装待发

  在通辽市检察机关,各级院都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市院张忠明检察长多次走下去,专门听取各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他说“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点工作来抓,要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从非试点尝试到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改革基本实现了顶层设计的目标:

  科尔沁区检察院成立了由公诉和民行业务骨干组成的“绿色公诉”团队,专门办理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扎鲁特旗检察院、科左后旗检察院依托罕山和大青沟自然保护区,成立了“公益诉讼生态检察室”,监督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库伦旗检察院成立全区首家派驻国土资源局检察室,实现了与国土资源部门的信息共享。开鲁县检察院成立了“杜文江检察官公益诉讼工作室”,专门办理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的三检合一,进一步完善办案机制,缓解了公益诉讼工作案多人少的压力。

  开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杜文江表示,公益诉讼团队的建立对内增强了检察人员办好公益诉讼案件的信心,对外展现了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公益诉讼的决心,也为加强外部协作、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合力起到了聚力作用。

  携众手促公益保护制度刚性

  “虽然通辽市检察院不是内蒙古地区的试点院,但两年来,我们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弥补了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增强了公益保护的制度刚性。”张忠明表示。

  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跟着通辽市各级院近期公益诉讼工作的足迹或许能看出端倪。

  4月8日,科左中旗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旭英与民行检察人员会同旗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到巴彦塔拉镇嘎达莫瑞嘎查植树造林现场、乃仁胡硕嘎查实地调查补种树木情况,督促造林工作。

  4月9日,霍林郭勒市检察院联合市卫生局、环保局召开推进公益诉讼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会签相关文件,为建立合作的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依据。

  同日,奈曼旗检察院在八仙筒镇、土城子乡召开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林业部门负责人、森林公安负责人参加的督促植树造林工作座谈会。科左后旗检察院检察长李彦秋带队至栽种现场,监督“补植复绿”,并表示检察机关将实时跟进监督,会同林业部门做好植树造林工作。

  库伦旗检察院依托覆盖全旗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吸收1700余名基层群众成为“公益诉讼监督员”,对网格员进行培训,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全覆盖。

  扎鲁特旗检察院探索“1+4+N”公益诉讼模式,即抓好民行“主体1”,推进侦监、公诉、控申、派驻检察室“协作4”,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及法院“联系N”,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奈曼旗检察院检察长崔粼说,检察机关依法承担了公益诉讼职责,就必须守护好绿水青山。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就是要确保公益诉讼工作下真功夫出真效果,公益诉讼成果决不打法律白条。

  (沈静芳  张云峰  齐晶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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