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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大事”先要“做小事”

来论
  □袁浩

  前几日,在参观焦裕禄纪念馆时,工作人员讲到的两则故事,引起了笔者深深的思索。

  一则讲的是,有一次,焦裕禄发现孩子看戏没买票,当即把全家训了一顿,把票钱送给戏院,后来还专门起草了《干部十不准》,规定全县任何干部不准特殊化。孩子免费看了一场戏,也许有的人认为,这样的事情再小不过,但在焦裕禄看来,这是特权思想的苗头。

  另一则讲的是,2014年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在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餐都是大锅饭菜,有着浓郁“河南味儿”的烩面、胡辣汤、大烩菜都曾端上过餐桌。临行前,他还专门委托工作人员按照学院每天80元的用餐标准,交了两天共160元的伙食费。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不仅在廉政建设方面,在各项工作中我们都应注重细节、注重小事。从焦裕禄批评孩子免费看戏,到习近平交纳伙食费,我们不难看出,践行党的宗旨,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不但要抓住大事,而且还要做好小事,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单位和干部热衷于所谓“大手笔”“大工程”,忽视了看似不起眼的“细枝末节”小事,存在着对群众小事关注不够、用力不多的现象。有的认为解决“吃喝拉撒、柴米油盐”是小事,陷入了“胡子眉毛一把抓”的误区;有的抱着功利心态,认为抓大事才容易出政绩、见成果,抓小事费功夫、难见效;有的怀着应付思想,对群众的小事,一推二拖三不理……实践证明,小事不做好,大事也难成。如果群众关心的民生小事“山河依旧”,纵然是干了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群众也难买账。

  “抓大事”先要“做小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理念,明白“办好群众小事就能赢得大民心,解决小问题就能促进大和谐”的道理,干工作既要从大处着眼,更要从小事抓起,紧紧盯住群众反映的民生小事,把群众小事当成“天大的事”,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焦心的地方抓起、从群众最反感的地方改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不改,不达目的不收兵、不见成效不收手,切实把小事当成大事抓、把难事当成急事办、把好事当成习惯做。惟其如此,才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让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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