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市、县(市、区),受到全国通报表扬。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上持续发力,改革成效显著,多次代表自治区接受国务院督导检查,在全区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实施“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等改革措施,降低了兴办企业的资金、场地门槛,激发了百姓投资创业热情。深入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不断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向有关部门累计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186866条。大力推进“证照合一”改革。在全区率先开展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全市实现“二十七证合一、一照一码”,涉企证照大幅精简,以“减证”促“简政”。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作为国家工商总局确定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地区,从2016年5月份启动至今全市已有380家企业办理了简易注销,有效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据统计,呼和浩特市商事制度改革启动至今年3月底,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0.65万户,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138户。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25.87万户。
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截至3月底,全市273个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了信息,累计归集涉企信息330106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今年开展跨系统“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目前已经开展了直销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等信息双随机检查。另外,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687户,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获得荣誉、贷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推荐、国有土地拍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受到限制或禁入,初步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
服务效能大力提升。助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微企业名录,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平台,积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和商标权质押登记,促进新注册企业增长势头不减、活跃度提升;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今年一季度商标申请量2855件、商标注册2680件,全市有效注册商标累计达35586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件。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以“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实现工商注册登记业务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行政事项按期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