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清醒认识把握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紧迫性,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推向前进。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个堡垒,脱贫攻坚战中必须要牢牢抓住党员干部这支“关键力量”,要求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模范践行党员标准,自觉维护党的优良作风,带头深入扶贫一线,发挥各自工作优势,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排兵布阵”。要力戒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于扶贫领域存在的扶贫资金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假冒领、挥霍浪费等现象坚决抵制,做到洁身自好,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脱贫攻坚中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着力发挥第一书记、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牵引作用,把优秀的党员干部放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考察,及时调整、撤销、更换工作不力的扶贫干部,确保扶贫一线都是“精兵强将”。
党员干部要带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第一条,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实现全党思想上的统一、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进一步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员干部要把“党领导一切”的核心作用贯彻体现在脱贫攻坚的具体实际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贯穿到脱贫攻坚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各级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最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