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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城蓝”“首府绿”成为城市新名片

骑乘“小蓝车”很方便。
大唐托电脱硫塔改造工程。
公共自行车让市民绿色出行。
工业企业治理锅炉烟气施工现场。
环城河景观。
全封闭“绿色”渣土运输车减少环境污染。
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环保执法人员检查废水排放。
哈拉沁沙坑治理后变成美丽的 公园。
新能源电动公交车环保又节能。
公众参观污水处理厂。
  □本报记者 郑学良 刘洋

  蓝天白云碧水青山,是民生之本、民心所向。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转思路、谋发展,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努力为人民营造更为宜居更为美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努力打造首善之区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始终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四个意识”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实践,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大民生工程,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一是完善发展思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转方式同节能减排相结合、把转方式有效融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中”的要求,呼和浩特市提出要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谋在新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升首府“首位度”,努力打造更具活力、更为美丽、更加和谐的首善之区。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持续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资源型产业单纯规模扩张,突出发展资源延伸加工产业,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累计淘汰过剩水泥产能120万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55万吨,淘汰落后稀土产能1.25万吨,关闭147家小散企业。大力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开展生物制药、水泥建材等重点行业10项大型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完成47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是积极推进生态领域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矿产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负债表、森林、湿地、草原实物量登记等一系列改革事项取得初步效果。特别是托县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污染、谁付费”,创新形成新的污染治理模式。

  重点治理大气污染

  突出大气治理,让群众享受更多蓝天白云。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认真贯彻“大气十条”,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措施,持续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01天上升到2017年的255天,提升13.7%,今年截至5月27日,呼和浩特市优良天数为100天,剔除沙尘天气影响,达标率为84%,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

  在治理工业废气上下功夫。全市18台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19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天野化工、神州硅业等工业生产性锅炉完成了除尘、脱硫、脱硝改造,达到了火电厂标准和锅炉排放新标准。加强企业VOCs污染治理,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了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在治理燃煤锅炉污染上下气力。按照“热电联产为主,清洁能源为辅”总体思路,加快推进供热体制改革,进一步挖掘金桥、金山、科林、丰泰等热电厂的供热潜力,京能热电入呼工程实现为市区1600万平方米供热,热电联产供热率提升到38.1%,启动大唐托电70公里热源长输入呼工程,建成后可新增供热面积9100万平方米,彻底解决供热热源问题。实施燃煤散烧、燃煤锅炉深度治理工程,主城区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洗选煤,10蒸吨及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实施了散煤燃烧供暖炉具清洁化替换工程,圆满完成了14万户居民取暖清洁化替换,经初步测算, 2018年1月到2月,呼和浩特市优良天数合计48天,同比增加13天。

  在推进降尘控源上强措施。不断加大城市面源污染防尘管控力度,建立扬尘污染黑名单、扬尘网格化等管理制度,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地铁、路网、老旧小区改造等施工工地和拆迁现场实行驻地监管制度。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80%以上。加大城市裸露地块、城乡结合部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共完成苗木栽种1.4亿株(丛)。

  在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上做文章。市区内划定了“黄标车”禁行、限行线路,累计淘汰“黄标车”4.2万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交都市”建设,公交线路达到118条、公交车辆达到2383台,建设一批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新增新能源机动车2.3万台左右。不断加大油品抽检力度,制定出台《油品专项抽样检验规则》,并按照《抽样检验频次安排》《质量抽样检验计划》定期进行抽查。倡导绿色出行,市区内投放公共自行车10140辆,绿色、低碳、环保出行氛围正在加快形成。

  在解决企业异味污染上出实招。对阜丰生物、齐鲁制药、京城固废、金河生物、常盛制药等企业全部安装厂界异味在线监控系统和工况法监测系统,实现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实时分析。对重点异味企业分别下达整改通知,责令企业立即落实整改。

  在增加绿地面积上见实效。按照呼和浩特市园林绿地规划,同时结合城市绿化建设现状,通过对老旧小区绿化、城市边角地绿化等方式,有效增加绿地面积,同时积极推进城区二环快速路的绿化美化建设,实施山体公园建设改造,目前已建成北山公园、塬文化园等8个山体公园,增加绿地面积的同时,给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娱乐场所,更能有效的遏制城市扬尘污染。

  确保喝上健康好水

  加强水环境整治,让群众喝上安全洁净水。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水十条”,积极推进污水处理、水源地保护和地表水整治,着力保护好水,治理差水。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全力保护好水。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编制了《呼和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水源地下水位水量双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方案》,健全了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责任考核制度,加大了对源头水、现状水优良水体、重要生态功能区功能的保护与恢复力度。

  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治理差水。全面实施大黑河、小黑河、扎达盖河、哈拉更沟、乌素图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城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

  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推进循环用水。完成了章盖营、辛辛板、班定营、公主府、金桥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市区污水处理能力从26万吨/日提高到52万吨/日,出水水质指标优于地方标准。旗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积极推进,托县双河镇污水处理厂、和林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经完成,土左旗察素齐镇污水处理厂、清水河县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接近尾声;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中水管网铺设工作进一步拓展,保证了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目前,全市再生水累计利用6113.69万吨,已建再生水管网151公里、取水点129个,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

  着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划定了城区、旗县、乡镇、农村四级水源地,建成黄河出、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大黑河入黄口断面水质明显改善,黄河3个断面(头道拐、河口镇、喇嘛湾)水质全部达标;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井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对旗县区分散式生活污水排放和水源地内建筑制定了分类治理整改方案,并按年度进行验收,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障。

  科学实施土壤防治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严格落实“土十条”和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落脚点,积极实施土壤污染防治。

  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制定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方案,着手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科学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完成了全市土壤污染监测,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大力推进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200万亩,传统防治用药量平均下降25%。

  大力推进农村污染治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种植业、秸秆焚烧”4项整治工程,关停养殖场57家、取缔14家,47家规模化养殖场完善了治理设施,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严格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启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试点工作。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集中处置;建筑渣土全部由新型环保渣土车辆运输,并按照指定路线和地点倾倒处置;医疗废弃物全部按照环保日产、日清、日处置的要求,实现统一收集运输,并采取二次分拣、蒸煮、焚烧等互为补充的工艺和措施进行集中处置。餐厨垃圾由专业公司进行收运处置,实现了建成区范围餐饮企业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有效防止了固体废弃物随意倾倒污染土壤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打造首府生态绿色屏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祖国北部边疆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要求,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

  全面实施了大青山前坡综合治理。2012年市政府制定了《大青山生态综合治理保护工程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重点打造南侧400平方公里生态治理工程,完成204.7平方公里生态建设,栽植各类树木2739万株(丛),种草1.5万亩,形成了集生态恢复、环境保护、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绿化格局。

  开展了城市绿色工程。实施“三环两带”园林绿化工程,包括65公里城市快速路园林绿化、101公里绕城高速宽林带绿化,巩固提升44公里环城水系景观,大青山前坡生态休闲观光带和14公里大黑河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努力使全市绿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最终在主城区从里到外、从南到北形成五道亮丽的生态屏障。

  大力整治保护区内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成立了矿山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全部关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台账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台账,矿山企业自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意识逐步增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正在全力推进。

  严格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全部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哈拉沁水库、黄河蒲滩拐水源地、金河水库、红吉水库等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待国家批准后执行。实施了大青山、哈素海、托克托县官地营晾晒池等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全力建设靓丽首府

  重整行装再出发,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继续优化供热结构,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推进旗县政府所在地10蒸吨以上分散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取暖清洁化替换工作,对城区无法实施拆迁、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改造的,全部进行洁净炉具替换;完成电厂剩余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电厂煤场、灰场防尘治理;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做好主次干道和小街巷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加大城市裸露地块、城乡结合部园林绿化建设;优化城市交通路网布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控机动车排气污染。确保2018年实现空气质量优良比例79.5%,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39.2微克/立方米以下的目标任务。

  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开展河道附近及河底污水收集管网的排查整治,深化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维管理,推进班定营污水处理厂三期8万吨/日扩建工程和旗县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标扩建工程,积极推进水源地专项行动,清理整顿饮用水源地内污染源,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深入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恢复水生态等四个专项行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地表水环境行为,力保水环境全面改善。确保2018年全市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国控4个责任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无劣V类水体,市区黑臭水体彻底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

  坚决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着力点,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网络。加大对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坚决完成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任务,防止重金属对土壤污染;加快推进“揽山入城”工程及沿黄河绿化工程。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为了一片蓝天、一汪碧水、一抹绿色,呼和浩特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盯新目标,踏上新征程,再登新高峰,努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让“青城蓝”“首府绿”成为塞外青城的新名片。

  本版图片均由呼和浩特市环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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