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充满爱的组织,
30年来,他不忘初心,辛勤耕耘祖国北疆残疾人事业,
30年来,他砥砺奋进,不断续写春天的故事,为草原残疾人同胞撑起一片蔚蓝的晴空,播撒爱的芬芳与雨露。
1988年7月30日,伴随着自治区改革开放的铿锵步履,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宣告成立。4个月后,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并选举产生了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委员和第一届执行理事会,这标志着我区残疾人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时光荏苒,30个春秋里,自治区残疾人事业犹如一个婴儿从蹒跚学步逐步走向成熟壮年。
30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强化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级残联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积极履行代表、服务、管理3项职能,充分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工作新机制。
30年来,全区各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助残行动和残疾人自强活动,使我区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广大残疾人的精神面貌也随之焕然一新,在各行各业中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自强典范。他们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着不平凡的业绩,生动地诠释了生命的尊严和人生的价值。
30年来,我区相继修订了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出台了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我区残疾人事业迈上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阐述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意义,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明确要求,这就为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基本的理论遵循。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残疾人事业充分融入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大局。
近年来,我区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残疾人就业及扶贫工程、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和残疾人托养服务5项工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的生存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实现了生活和事业的梦想,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新的提升。
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
30年来,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注重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依法、有序、规范地完成了全区各级残联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了各级残联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残联的代表性,使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构建好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目前全区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和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残疾人工作新格局。
全区所有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都建立了残联组织,全区所有嘎查村(社区)都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了专职干部,有14423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在社区和农村牧区为残疾人服务,残疾人工作在基层有了工作平台和抓手。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都成立了肢残人协会、聋人协会、盲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建立了“助残志愿者联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站”等服务机构,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已达10万名,服务残疾人的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
近年来,我区通过推进残疾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残疾人渠道;通过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建立了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初步建成残疾人事业发展“大数据”,为以后残疾人精准、精细化管理服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通过实施各类康复项目,已累计使90余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
康复是生命的重建工程,让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最大限度地得以康复,更好的融入社会大家庭,是残疾人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
近年来,盟市级和旗县级康复托养机构也正在采取合作共建和“以医养康”等多种模式加快建设步伐,全区已建和在建8个盟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36个旗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全区各类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已达122家(康复业务范围有交叉),其中视力残疾康复机构10家,听力残疾康复机构24家,精神残疾康复机构10家,肢体残疾康复机构30家,智力残疾康复机构27家,孤独症残疾康复机构25家,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22家,形成了全范围、全类别的康复机构服务网络。在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幅度提高康复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已累计培养各类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康复协调员20余万人。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实施了国家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和自治区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自治区0—6岁“人工耳蜗”抢救性项目。同时还实施了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彭年光明行动、健康快车、听力重建启聪行动、嘉道理合作项目、CBM社区康复合作项目、自治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老牛阳光助行”项目等一系列救助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项目。
通过实施以上各类康复项目,已累计使90余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20余万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1万余名听力残疾人开口说话或得到康复训练,30余万肢体残疾人经矫治手术或配发辅助器具改善了功能,8万余名精神残疾人经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防治,解除关锁,融入社会,7万余名智力残疾儿童通过康复训练,增强了认知和自理能力。
此外,我区在认真落实《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幅度提高康复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累计培养各类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康复协调员20余万人。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30年来,我区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基本生活明显改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残疾人文化生活进一步活跃,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30年来,自治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已逐步从救济、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的被动式保障向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的主动式保障改变。全区每年有25万余名残疾人,在享受城乡低保的基础上,享受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全区每年有25万余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农村牧区每人每月30元、城镇每人每月50元,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
自治区从2018年开始为29.2万名重度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他们额外提供一份保障。
与此同时,自治区出台《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逐步增加新农合残疾人的报销项目、提高报销比例,逐步将社区康复测查、脑瘫综合训练和评定、残疾人假肢装配、听力残疾儿童语言训练和听力补偿服务等18项康复项目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在实施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行动中,我区已累计投入2410万元项目资金,为2.5万名智力、经审核重度残疾人员发放居家托养补贴,对55家托养服务机构给予资金支持。目前,全区各类托养机构已达212家,有4054名残疾人在这些机构得到托养服务。
为切实改善贫困残疾人生活状况,近年来,全区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农村牧区残疾人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力度,从2015年开始,自治区政府设立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扶持奖励各类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鼓励更多的爱心企业给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更多的残疾人在这些爱心企业的帮助下就业增加收入。
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达到高考录取分数线残疾考生录取率达100%
残疾人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让他们学会生活的技能,学会适应生活,享受生活,找到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实现他们的自身价值,得到更好的发展。
近年来,自治区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截至目前,内蒙古特殊教育学校已增加到46所,视力、听力、智力3类残疾学生在校人数9741名。我区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全部落实了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一些地区还免除了住宿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6000元。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教育是让他们融入社会,立足社会的基石。
自治区残联向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发放补贴,资助学前残疾儿童能够像其他小朋友一样上幼儿园。开展系列向残疾高中生、大学生发放助学金等助学项目,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我区高考录取分数线以上残疾考生录取率达到100%。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就读的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自治区残联给予相应的补贴。自治区残联全额资助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内蒙古学院所有取得毕业证书残疾学员的学费,使残疾人也能受到高等学历教育。
通过开展残疾人学历教育、实用技术、技能培训等手段提高残疾人劳动就业能力
创业就业是残疾人实现自立自强的根本途径,是摆脱贫困,融入社会生活的有效手段。自治区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增收,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就业岗位,帮助和促进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
近年来,我区通过开展残疾人学历教育、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等手段提高残疾人劳动就业能力。从“十二五”开始每年对1万名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1.5万名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2004年建校以来,开设中医按摩、计算机应用、会计电算化3个专业,247名残疾人通过中等学历职业教育就业率达到100%。对1500多名残疾人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了技能,实现了稳定就业。
为了稳定和促进残疾人个体就业,保障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晚年生活,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了补贴。
我区举办了4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一批有技能、有特长的岗位能手脱颖而出,获奖选手分别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巾帼建功标兵”和“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竞赛的举办检验了我区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成果,实现了以技能促创业,以就业强技能的目的。目前,每年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不低于3750名,共有7.4万名城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农村牧区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17.3万名。
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共投入7080万元,在全区236个街道建立残疾人温馨家园,每年安排1410万元为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服务。让和煦的春风吹进草原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让温暖的阳光照亮残疾人的生活前景,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
全区每年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不低于3000名,累计有7.4万名城镇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农村牧区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17.3万名。
残疾人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残疾人文艺人才和出色的体育健儿
残疾人更需要精神文化的滋养和服务。我区非常重视基层残疾人文化服务建设,通过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进一步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了他们的文化艺术潜能,激发了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
目前,自治区和部分盟市建立了残疾人图书馆,各旗县(市区)也设立了盲文和有声读物阅览室。除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开播手语节目外,目前已有9个盟市和1个旗县电视台开播了手语新闻节目。通过在广播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残疾人的信息交流障碍逐渐消除,残疾人与社会的沟通渠道更加宽阔通畅。
30年来,各级残联以“文化助残”“残疾人文化活动周”“残疾人文化进社区项目”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联合举办了多次“美丽草原我的家”——全区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书法绘画摄影工艺美术作品展,并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国内、国际展。持续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创业基地建设,唐小琪、付玉、郑怀勇等残疾人书画家、民族工艺美术家脱颖而出,他们的作品得到了大家的好评和喜爱。通过举办3届全区残疾人文艺汇演,共参加9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涌现出一批批优秀的残疾人艺术爱好者,50多个残疾人文艺节目获得全国和赛区奖项。持续扶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的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吸收在艺术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展示艺术风采和成果,感染和激励广大残疾人奋发向上,共创共享美好生活。
在体育赛场,残疾人同胞同样以不屈的毅力,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奏响了生命的最强音,点燃了生命的激情!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自治区残联就与自治区残疾人体育协会开始举办全区残疾人运动会暨特奥会、全区残疾人田径运动会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选拔赛等赛事活动,同时,着力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
目前,我区已举办了4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建设了自治区级残疾人田径训练基地和残疾人举重基地,9个盟市建立了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一大批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和残疾人体育技术人才从这里走向全国,踏出国门。
近年来,自治区残联更是以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为契机,积极推进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区公共体育服务规划和全民健身发展规划,指导各地残联组织利用全国助残日、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举办社区羽毛球赛、健身舞蹈表演等活动,不断丰富城乡残疾居民精神文化体育生活。
一系列体育活动的持续开展,不仅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在交流、合作、展现、观赏中有了更多的快乐和幸福感,而且他们的自信、自理、自立能力也得到不断增强。
30年里,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疾人体育协会已先后组织我区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6届残奥会、5届“远南”运动会、5届亚残运会、9届全国残运会和多项世界残疾人锦标赛,获得59枚金牌、23枚银牌、25枚铜牌的好成绩,并多次打破世界纪录,涌现出了哈斯劳、边建欣、李瑞芳、孟根吉米素、高永强、徐立立、孙鹏祥等一批世界级优秀运动员。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
30年来,我区坚持从残疾人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区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残疾人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残疾人维权事业不断开拓创新、持续发展。
2015年,自治区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残疾人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上开辟便利渠道,为残疾人维权提供了保障。目前,全区12个盟市、89个旗县区都建立了法律救助站,绝大部分旗县区成立了法律援助和维权信访机构,部分旗县(市区)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和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处理残疾人来信7810余件、接听来电10429余次、接访18109余人次。
残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好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提升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真正把残联建设成为“残疾人之家”。内蒙古残联开通了全国残疾人服务热线12385和自治区网上信访系统。全区各级残联建立了信访室,接听接待处置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使残疾人权益维护、诉求调解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无障碍设施,是帮助残疾人迈向社会的第一步,也是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全区对15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实现了居家无障碍。今年7月1日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这是我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保障。
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迅速,成立12年募集款物1.26亿元
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是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使命和宗旨。按照这一宗旨,我区于2016年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基金会成立以来,积极倡导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以良好的业绩和实际行动推动了我区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丰硕的成果。
尤其是,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提升了残疾人保障水平,全民的慈善意识和参与热情逐步提高,慈善组织数量快速发展,慈善活动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基金会的组织形式,还是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12年来,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围绕残疾人实际生活状况广泛开展助盲、助行、助听、助学、助困、文化宣传等活动,为残疾人排忧解难,雪中送炭。基金会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涉及救治、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诸多领域,先后实施了集善工程、关爱工程进校园、挚爱明眸、真情呵护、感恩社会·温暖草原等救助性项目。这些项目已经发展成为北疆草原扶残济困、公益慈善的品牌工程。12年来,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累计募得款物合计1.26亿元,惠及10万多名困难残疾人。
30年栉风沐雨、30年砥砺前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的30年,是我区广大残疾人同胞奋勇拼搏、追逐美丽梦想的30年,也是我区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的30年。
展望新时代,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自治区残疾人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发展。让我们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版文/图均由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