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1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鄂温克族自治旗宣告成立,开启了发展的新纪元。
自治旗刚刚成立时,全旗只有1万多人口,牲畜总头数约14万头只,财政收入28万元,全旗只有5个自然村屯,基础设施建设十分落后。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温克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旗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民族和睦相处、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安定和谐的喜人局面。鄂温克旗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国家级生态旗”“全国文明旗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民族歌舞之乡”“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中国旅游强县”“全国体育强旗”“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60年来,鄂温克旗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00.5亿元,是1978年的291倍;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1.1亿元,是1958年的7535倍。牲畜总头数稳定在100万头只以上。工业经济从无到有,2017年,全旗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88.4亿元,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达到28.5%。
60年来,鄂温克旗城乡面貌日新月异,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功能全面加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实施牧区安全饮水、危房改造、街巷硬化、通电通讯等工程,广大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更舒适便捷,牧区基础设施全面升级。
60年来,人民生活极大改善。2017年,鄂温克旗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9148元,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0581元,各族群众生活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历史性转变。全旗建立起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群众就医、养老、就业得到更好保障,医疗服务水平和条件全面提升,教育事业长足发展。
60年来,鄂温克旗民族工作全面进步。鄂温克抢枢、布龙等传统体育项目纳入中小学乡土教材,蒙古语、鄂温克语纳入民族学校校本课程,歌曲《敖包相会》《吉祥三宝》、歌舞剧彩虹之路等优秀作品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全旗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01项。少数民族干部配备比例达到75%以上,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建设美好幸福新家园。
(本版图片均由本报记者闫晨光和鄂温克旗委宣传部拍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