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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反家庭暴力一样 反网络暴力

  □乔杉

  近日,乐清女孩遇害事件引发全国人民的关注和同情,深圳竟有一名男子在千余人的“深圳滴滴交流群”QQ群中发表侮辱遇害女孩的言论。其言论引发网民愤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深圳网警官方发布称,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拘留。(8月28日《深圳晚报》)

  乐清女孩遇害事件发生后,当人们哀痛如花生命的逝去时,却传来了这样的杂音。这何止是不和谐,简直是往善良人们的心上扎刀。毋庸置疑,这是一种网络暴力。

  与现实暴力不同,与一般言论也不同,网络暴力是以语言的形式侮辱、诽谤、诋毁和恶意攻击他人。这些言论,早已超过了正常的言说空间,像一把刀子扎进人们的心。有些网络暴力,甚至造成了悲剧。今年5月31日,湖南某高速公路服务区发生一起一家三口自杀案,造成两人死亡。此前,死者曾在微博上宣告过自杀,后被警方解救,然而一些网友认为死者是在“演戏”,海量的侮辱和讽刺接踵而来。结果这一家,败给了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但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些人曲解了伏尔泰那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认为在网络发表见解是个人自由。而且因为一些网络暴力传递出来的“貌似正义”,往往举着正义和道德的大旗出行,也具有相当大的迷惑性。可是,极端的网络暴力与正常的网络民意不同,网络民意是一种节制表达,而网络暴力则体现了相当强的攻击性与暴力性。

  对于网络暴力,现在更多停留在口头谴责层面。事实证明,口头谴责无法遏制网络暴力高发频发的势头。如果说一些网络暴力只是游走在灰色地带,更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那么还有一些网络暴力已经明显突破了言论边界,带来了严重后果。比如这起事件中,当事人竟然说出了让人难以复述的恶毒而残忍的话,这已经是赤裸裸的人身侮辱与攻击。被警方依法拘留,是咎由自取。

  目前,与言论边界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少,但没有一部具体针对网络暴力的法律。这不禁让人想到反家庭暴力,得益于《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家庭暴力进入了可治理状态。面对问题严重的网络暴力,同样需要一部反网络暴力法。

  在网络暴力面前,谁也不是局外人,谁都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受害者。大多数网络暴力都是搭公共舆情的顺风车,正如警方提醒的,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就当前来看,有必要像反家庭暴力一样反网络暴力,还网络空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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