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国函【2013】129号)的规定,乌海市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开展了勘界立标工作,现将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辖区勘界立标成果向社会公示。
附件:1.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辖区勘界立标成果公示
2.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辖区勘界后图
3.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辖区北区核准后范围与功能区划图
4.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辖区南区核准后范围与功能区划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联系人:乌日娜,联系电话:0471—4632068)
附件1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勘界立标成果公示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辖区经核准后,保护区范围为东经106°45‘1.262“—106°57’58.477”,北纬39°23‘33.005“—39°54’49.130”之间,保护区面积为1390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5096公顷,缓冲区面积1671公顷,实验区面积7140公顷,实地勘测精度为0.5米。保护区乌海辖区范围四至坐标与批复文件的功能区划图坐标一致,核心区面积、缓冲区面积和功能区划图图示面积一致,总面积比图示总面积大170公顷,现对勘界立标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