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负总责,机构建设夯基础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第一季度向旗委、旗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设立行政复议室、行政执法监督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实施纲要明细则,政府工作步法轨
制定《伊金霍洛旗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完成41条目标任务、36张清单、20张权利运行流程图和200项成果,仅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监督236次,督查案件67件,发现违法案件9件,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16份。
——规范决策防风险,源头治理除隐患
制定出台《伊金霍洛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积极开展事后跟踪评估工作纠正错误决策。征收土地46个社,移民128个社,支付征收土地补偿款103亿元和移民补偿款99亿元。完成土地确权和草原确权面积为70.4万亩和647万亩。出台《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暂行办法》《伊金霍洛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解决土地征收、移民及土地确权中的社会矛盾。
——重规范强监督,综合执法严治理
将原有49个执法单位职责归并整合,成立9个跨部门综合执法局。将执法重心向农村牧区下移,在7个乡镇成立综合执法局。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旗2000多名执法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7个乡镇均配备一架无人机,全天拍摄违法图片,上传到大数据库中自动生成分值,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累计完成航拍2061次,发现违法行为273次。建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1668项权力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率和随机抽查对象率均达到50%以上。对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的市场主体,随机抽查事项和随机抽查对象率均达到80%。
——放管服齐头并进,市场繁盛而有序
通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动“最多跑一趟”政务服务改革。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便民中心乡镇全覆盖,在村打造“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村干部集中服务”便民服务模式。旗政务大厅32个部门联合办公,595个事项一站式集中办理。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网络服务实现旗镇村三级全覆盖。7个镇建立便民服务中心,138个嘎查村、6个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委托镇级的33项权力和15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收费许可证》等96个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开通手机APP,实现民生服务“指尖”办理。
——回迁安置出新招,护航民生促和谐
出台《伊金霍洛旗旧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国有、集体土地及地上物征收指导意见》,为回迁安置和棚户区改造提供合法依据。率先发行自由流通的“房屋兑换凭证”,打破房源界限,促进房源重组和资产再分割,让不动产真正流通起来。累计发行“房票”16.5万平方米,价值6.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约15亿元,推动棚户区改造1878户21.9万平方米,消化库存1489套9.2万平方米。
——多元化解防风险,合法维权有保障
建立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旗、镇、村三级调解委员会166个,建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关系等8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建成基层法务室150个。调查取证、依法裁决镇、村、社土地界限纠纷 79件。旗镇两级分别成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302件、裁决案件250件。率先推行网上行政复议,网上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5件,案外调解85件,结案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