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1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良师这样炼成——

我区全面深化新时代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核心提示

  不久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能力、全面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方面提出21条政策举措,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本报记者  赵媛

  10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详细、全面解读。

  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家长、学生、同行、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测评机制,目前我区部分学校已经启动该评价机制,并且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这样能确保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武秀珍说。

  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完善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加强师德师风相关法律法规和改革的宣传教育,建立新入职教师宣誓制度;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树立教师廉洁从教、潜心育人的自觉意识,着力培养和提升教师师德素养。

  加大师德模范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并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先进典型,激发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建立家长、学生、同行、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测评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公平地对教师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评价,并有效使用考核结果。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在教师资格认定注册、岗位聘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评优奖励、课题申报、导师选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促使教师自觉维护良好师德形象。

  完善违规惩处制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教师,将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分;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持续做好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整治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此外,要建立师德师风信用体系,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

  《实施意见》提出,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自治区人社厅工资福利处处长李晓明介绍,自治区将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着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

  “各地要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在制定调整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班主任岗位吸引力;落实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按照不低于基本工资30%的比例计发;提出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李晓明说。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落实苏木乡镇工作补贴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在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优化乡村青年教师成长环境,加快乡村青年教师成长步伐。

  此外,在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方面,要扩大高等学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校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高校专业技术和科研人员承担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获得的报酬、奖励,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重点人才工程人员按规定享受的生活补贴、科研项目绩效奖励、企业科研项目收入,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对专职从事教学的人员,要适当提高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的比重;要加大对教学型名师的岗位激励力度,支持高校建立专项奖励制度,所需经费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

  编制作为重要的资源,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

  自治区编办盟市处调研员马勇介绍,2017年自治区编办已根据各地生师比和班师比为各盟市核定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督促编制落地,确保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的需要。

  针对高考改革将会造成高中阶段出现编制短缺的问题,《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高考改革引进或招聘教师。针对过去编制调整周期长、调整难的问题,《实施意见》要求创新编制管理办法,加大编制统筹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强调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变化及时统筹调配后,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备案,提高编制使用效率。

  针对目前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编制紧缺和教职员工配备不齐的问题,下一步,自治区将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此外,近些年各高校不断扩大办学规模,也出现了编制短缺的问题。为此,《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高校人员总量备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以缓解高校用人压力。

  2017年,自治区制定出台了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并设立了“人才专项编制”。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的限制,使用专项编制进行安置。下一步,将鼓励各高等院校创造条件,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提升高校教学科研和创新水平。

  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

  为了提高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强化改革的内在动力,充分调动学校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实施意见》要求打破岗位聘用“终身制”,要加强聘期考核,实行岗位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岗位聘用能上能下。

  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宝音图说:“人社厅将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的工作特点,分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特别是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注重对教师师德、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综合评价。”

  在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学校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虑结果作为教师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基本依据。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可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或者继续聘用,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低聘或者调整岗位,甚至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以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对岗位变动人员,按照“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的原则,实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待遇,并对其聘用合同作相应的变更,以实现待遇能高能低。

  据介绍,按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人社厅将进一步落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相关配套政策,为扎实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国内新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国内新闻
   第05版:脱贫攻坚
   第06版:悦读
   第07版:文件
   第08版:公益广告
   第09版:民主与法制
   第10版:地方·旗县
   第11版:教育
   第12版:文摘
我区全面深化新时代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
期待劳动教育 蔚然成风
走进无人机的世界
乡村教育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