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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拟吸收合并呼和浩特市供用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呼和浩特市供用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注销,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吸收合并前,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呼和浩特市供用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14万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呼和浩特市供用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继。请相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供用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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