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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小林主持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等事项

  本报12月1日讯  (记者  戴宏)12月1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

  会议指出,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区是祖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要按照中央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找准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配套政策,自觉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

  会议指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自治区与盟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有利于促进财政事权划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提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基本公共服务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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