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扶贫办、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筹备组深入解读了我区金融扶贫有关政策,并部署下一步金融扶贫工作。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银行业扶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大银行业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
根据协议,在今后3年内,签约金融机构将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扶贫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根据贫困地区各类市场主体不同特点,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及金融产品。同时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