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与阿拉善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已将其对内蒙古美晶塑胶有限公司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义务依法转让给阿拉善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与李志强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已将其对赤峰衡立门窗有限责任公司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义务依法转让给李志强;根据中国信达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鄂尔多斯市铭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及《债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已将其对鄂尔多斯市元泰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等7户债权资产包中的内蒙古乌审旗鑫源皮毛工贸有限公司和鄂尔多斯市鄂绒皇绒业有限责任公司2户债权资产的主债权及项下的从权利、全部权益、义务依法转让给鄂尔多斯市铭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现中国信达内蒙古分公司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