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是党中央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实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有关精神,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区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同时更要清醒看到,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和警醒。各级各部门要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深刻反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推进力度抓好问题整改,用实际行动和成效诠释忠诚与担当。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对我区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迅速有力推进整改工作。要把这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整改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紧密结合、一体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聚焦聚力、高质高效。要牢牢坚持“两个确保”目标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深入做好进入决胜关键阶段的脱贫攻坚工作。
会议强调,自治区省级领导同志要带头抓好脱贫攻坚和整改工作,盟市、旗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脱贫攻坚中,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在推进脱贫攻坚、抓好问题整改中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担当责任、转变作风,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要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驻村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和调动好各方面抓整改、促脱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打实地解决问题,防止给基层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