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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2017年6月26日,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国银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内蒙古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签署编号为内蒙2017年ST-BT001-RH号的《债权转让协议》;共将5户不良资产转让给华融内蒙古分公司。经华融内蒙古分公司调查核实,其中包头市兆泰实业有限公司等2户不良资产(详见下列公告清单)人民法院已经依法裁定以物抵债(或部分以物抵债),现予以补充联合公告。

  受托处置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40334

  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4号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584 

  2019年5月6日

  注:

  1.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抵押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相关合同、法院裁判文书以及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等文件及材料为准。

  3.工行内蒙古分行与华融内蒙古分公司将尽快办理资产交接首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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