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价标的物:本次转让的标的为我司持有的内蒙古西蒙奈伦置业有限公司债权。截至2019年4月30日,我公司持有的内蒙古西蒙奈伦置业有限公司不良资产债权本息合计454,460,958.33元,其中贷款本金408,000,000.00元,孳生息3,949,666.67元,重组前欠息21,203,000.00元,罚息6,017,291.67元,违约金15,291,000.00元。标的债权项下抵押资产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
二、风险披露:
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2)《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在受让方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在受让方受让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在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合同附件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挂牌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4)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6.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可能存在的能够追究银行或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支机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存在的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8.可能存在着挂牌期内转让方提前终止挂牌撤回转让的情形。
9.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的披露和说明承担任何责任,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则视为交易所完成转让方委托业务的终结,后续因债权转让、交割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损失由转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关。
四、挂牌价格:
起拍价:454,460,958.33元,保证金:40,000,000.00元,加价幅度:500,000.00元。保留价:无。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但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与担保人的关联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
1.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竞价余款将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日缴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账号:1601190000000514,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支行,开户行行号:313658120016)。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机构。
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已对资产进行了详细的现场尽职调查以及非现场尽职调查,并充分认可资产所有的现性瑕疵以及隐性瑕疵,竞买人因资产瑕疵造成经济损失以及法律纠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咨询与看样时间: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竞价开始前一日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联系人。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咨询联系电话:0471—6908209
联系人:青格乐图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