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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制度刚性 能量充分释放

  □袁宝年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标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监督,强化纪律和规矩约束,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严监督管理体系,为做好新时代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首要的就是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政治导向。《办法》突出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的监督检查,看一级党组织是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以此强化党组织充分发挥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办法》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利剑作用,一方面依靠群众力量,从群众中聘请组织工作监督员,补齐外部监督短板,对党员干部监督从“工作圈”向“生活圈”拓展,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与纪检、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了解干部的道德品质、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打造全覆盖、无死角的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办法》对任前事项报告和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做出了明确规定,做到应报必报,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考察人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认真查阅任前报告,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不出疏漏。通过报告评议,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扎紧织密选拔任用干部的多维网络体系,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抓实见效、落地生根。

  对于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办法》中明确了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应责任,完善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问责机制。扎紧防止“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的篱笆,使组织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坚决杜绝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生。通过倒追倒查、追究责任,对选人用人工作产生强大的震慑,压实工作责任,把选人用人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真正释放出制度的刚性能量。

  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组织部门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责任落到实处,树立选人用人良好风气,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让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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