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针对督察组重点指出的“霍林河露天矿生态恢复治理”问题,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并印发了《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露天煤矿生态恢复治理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确立了“一年大变样,三年彻底整改,打造我国高寒地区绿色矿山标杆”的整改目标。霍林郭勒市以霍林河露天煤矿整改为契机,对辖区内其余32家矿山企业均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相继出台了《霍林郭勒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工作方案》《霍林郭勒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霍林郭勒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自2018年起,霍林河露天矿按照2018年不低于5元/吨、今后每年不低于2元/吨的标准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费用,2018年存入1.4亿元、2019年存入6014万元。其他煤矿企业按照不低于2元/吨的标准、非煤矿山企业按照不低于1元/吨的标准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费用,目前已分别存入1034万元、246万元,确保《霍林郭勒市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整改工作方案》《霍林郭勒市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霍林郭勒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高标准推进矿山生态治理。
截至目前,霍林郭勒市已累计投入5.2亿元,完成绿化治理面积20554亩。其中霍林河露天煤矿累计投资2.38亿元,完成绿化治理面积9838亩;其他煤矿累计完成投资2.75亿元,完成绿化面积9680亩;非煤矿山累计投资610万元,完成绿化治理面积1036亩。
此外,霍林郭勒市正积极探索在治理区域种植大果沙棘、枸杞等经济作物,规划建设园林式景观、配套发展旅游业,让矿区变成景区,力争在2020年全面建成绿色矿山的基础上,逐步建成有经济效益的“花园式”矿山、有人文气息的“文化”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