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蒙古准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
1.债权情况:截至2019年10月23日(债权基准日),该债权涉及债权合计268,991,994.41元,其中贷款本金164,999,629.19元,利息102,634,030.49元,代垫费用1,358,334.73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损失类。
2.担保方式:神府万达精煤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亿创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李拉柱、李秀兰、张应忠、王翠英等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诉讼情况
诉讼及执行情况:2017年11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及保证人,后法院将该执行案件指定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本案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4.资产亮点
债务人为国有企业,保证人神府万达精煤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伊金霍洛旗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亿创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担保实力较强。
(二)鄂尔多斯市鑫海铝塑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
1.债权情况:截至2019年10月23日(债权基准日),该债权涉及债权合计21,967,492.35元,其中本金19,999,000.00元,利息1,775,182.35元,代垫费用193,310.00元。贷款五级分类为可疑类。
2.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房屋两处为东胜区罕台镇蓝天路东东胜太阳城老年社区3号楼1层101公寓、102公寓,面积合计:9253.78平方米,房屋所有人为鑫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人鑫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士、张子明、张敏为该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诉讼情况
2019年2月1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就该债权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8月3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及保证人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该案件现处于诉讼阶段。
4.资产亮点
抵押物已装修,现正常使用中,配套设施齐全。
(三)鄂尔多斯市腾跃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
1.债权情况:截至2019年10月23日(债权基准日),该债权涉及债权合计9,134,939.02元,其中本金8,790,000.00元,利息338,939.02元,代垫费用6,000.00元。贷款五级分类为次级类。
2.担保方式:抵押物为鄂尔多斯市卓越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5号街坊1-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建筑面积1621.42平方米,土地面积2977.28平方米。保证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轩商砼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龙华久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晓华、聂伟、聂永华、杨丽为该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诉讼情况
2019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债务人及担保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已查封抵押物。本案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4.资产亮点
该债权抵押物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5号街坊,属市中心,四周已开发,升值空间较大。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资产公司对外网站查询或与资产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面对各界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欢迎符合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者购买资讯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上述债权在公告有效期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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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先生 联系电话:0471-6908209
监察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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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1001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西蒙奈伦广场8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