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蒙公安深化警务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政治安全保卫、反恐处突行动、社会治安防控、刑事执法办案、重大活动安保、情报指挥联勤、大数据建设应用、队伍建设交流八个方面具体合作事项,以及会议交流制度、常态沟通制度、应急对接制度、预案导调制度、监督评估制度五项制度机制。
内蒙古是祖国的“北大门”、首都的“护城河”,京蒙两地公安机关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建立起了深厚友谊。合作就是资源,合作就是战斗力,京蒙两地公安机关将牢固树立“常态、联动、共赢”理念,推动警务合作向一体化、常态化、实战化、信息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总体作战能力和水平,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突出的成效,全力维护首都安全和地区稳定,奋力开创京蒙警务合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