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赤峰市宁城县地处蒙冀辽三省交界处,全县总人口61.8万,距北京380公里。宁城县膨润土资源储量大,达到379万立方米,被地矿部门确定为巨型膨润土矿床,潜在价值达30亿元以上。“靠山吃山、靠土吃土”,宁城县膨润土开采生产行业以作坊式加工起步,至今已经有30多年历史。目前,宁城县境内共有膨润土开采生产企业45家,主要分布在距主城区周边8至40公里的膨润土矿脉范围内。由于产业升级不及时,大多企业仍然是粗放式开采生产,没有形成后续深加工产业链,大量优质资源被浪费。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未能各司其职,膨润土开采生产行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严重。
二、主要问题
一是宁城县膨润土开采和生产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力。本次督察期间,宁城县45家膨润土生产加工企业,仍有11家尚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43家均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封闭物料堆场或建设围挡。现场督察时,大多数膨润土生产企业原料、物料乱堆乱放现象随处可见。部分企业只是象征性用绿网遮盖,甚至有企业在现场检查时临时突击覆盖料堆;还有部分企业明目张胆在厂区内外露天堆放数十万吨的膨润土原料,进行大面积晾晒;同时,停产企业未能合理处置遗留的物料,放任其随风扬散,严重影响当地空气质量。
二是以“文件”代替整治。为整治膨润土开发乱象,宁城县委办公室于2016年2月24日下发《宁城县膨润土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膨润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膨润土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管”,可在现场督察时,45家膨润土生产企业中仍有11家尚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有43家未执行“三同时”制度;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14日下发《宁城县膨润土开发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膨润土企业对重点产污排污环节制定可行性治污措施,建设完善相应的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加快完成自主验收工作,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现场督察时,企业非但没有进一步建设完善相应的环保设施,甚至有28家企业违法占地,将原料堆场设置到厂区之外。
三是重处罚轻监管。2019年7月,宁城县环保局开展了膨润土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共查处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违规案件26件,但在督察组下沉时,仍有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在照常生产;针对膨润土加工企业没有办理手续违法占地的28家企业,宁城县自然资源局陆续进行过查处,但截至目前,上述企业仍然违法占地堆放、晾晒物料。
三、原因分析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重发展轻保护。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指出“自治区不少领导干部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问题不突出;很多地方干部的主要精力还是在追求GDP、上项目上,没有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此,自治区明确要求,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但此次督察发现,宁城县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仍没有转变过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宁城县政府对膨润土行业整治工作虽然进行了部署,但落实不力,虽然发了文件,但检查流于形式,具体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敷衍塞责。宁城县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长期处于全区倒数10名内,空气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背景下,对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重视不够,在地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选择前者。政府重视不够,相关部门自然不想管,放任大量涉气环境污染违法案件发生,最后导致整个膨润土行业野蛮生长,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三是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宁城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对膨润土开采、加工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监管不力,对企业违法行为重罚轻管,对整改落实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放松要求,遇到难题搞变通,未能达到“蓝天保卫战”任务目标要求。
下一步,第二督察组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本次督察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查清问题、厘清责任,继续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