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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8月24日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在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这一奋斗目标实现的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需要各个方面的有机配合,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在其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还是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在规模和质量上都实现了历史性飞跃。但目前的成就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需要继续努力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忠诚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精神支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随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持续推进,带来的将是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历史性的变迁,作为保障之一的法治建设,无疑将承载更重的历史使命和更多的社会责任。在这样的历史性转折中,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首先强调的是忠诚。忠诚是人类社会备受推崇和倡导的价值理念,忠诚代表责任,代表团结,没有忠诚就缺乏担当、缺少凝聚力。

  首先,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应当忠于党,拥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并不是削弱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在社会主义法治中也是如此,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

  其次,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应当忠于国家,树立正确的国家意识,维护国家利益,不违反国家意志,树立崇高的民族精神,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在近现代历史中,中华民族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中华民族站起来,中华民族强起来,国家独立自主,才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

  再次,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应当忠于人民,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信念,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同时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最后,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应当信仰法治、忠于法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第一步是确立宪法的根本地位,坚持依宪治国。要求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的行为,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

  理想信念和专业才能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灵魂和智力支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包含两方面的基本要求,即法治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法治是现代化的法治,二者缺一不可,这也对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政治灵魂。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必须将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树立坚定的思想政治意识、忠诚使命信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求法治工作队伍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不仅是高标准政治素养的实现途径,同时能够提高职业伦理道德素养,还可以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法治现代化的改革,要求以法学理论为基础,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内在动力,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将法治理念贯穿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各领域,实现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法治性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历史性转变,最终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法治现代化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只有具备了过硬的业务能力,才能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我国法治工作队伍包括专职从事立法工作、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的人员,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首先就是要将这三支队伍建设好,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联系、密切配合。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需要依托于创新型高校法学教育体系,为法治建设担负起培养优秀法治人才的重任;需要具备完善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健全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需要建立符合职业特征的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尤其是司法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人才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担负着为法治工作队伍输送高素质人才的重任。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对既有的法学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必须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才能造就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

  一方面,基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需要实现德法兼修。法学高等教育需要推进教学目标的转变,坚持立德树人为基本教育目标,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有机结合。一是需要加强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学专业的学生将会成为社会法律人才的重要来源,也是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法学高等教育必须重视学生坚定政治信念、爱国主义情怀、百折不挠意志、团队协作精神等优秀精神品质的培养,才能帮助学生树立独立的人格意识,为他们大胆探索、解放思想提供精神支撑。二是培养学生对法治精神的信仰,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感。坚定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把法律的思维运用到价值考量和评判体系中,也能够准确的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去分析法律规则、解决法律难题。

  另一方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需要建设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路径。由于科技的进步与推动,知识的更新速度加快,新事物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体现在对实践问题的解决能力方面,也就是需要培养具有创新思维的法治人才,要求法学高等教育在知识传授方式上不能仅仅依靠理论灌输。创新能力培养的是主观能动性,创新能力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如果学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难于培养其思辨能力和怀疑精神。因此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必须重视实践课程,发挥法学课程中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课程的作用;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发挥校外实习课程的作用。

  (作者:弓宇峰  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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