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华融内蒙古分公司依法向标的资产项下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及权利义务继承人通知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鄂尔多斯市京汇鑫公司作为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义务人及权利义务继承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及时向鄂尔多斯市京汇鑫公司履行全部还款义务,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4号金融大厦14楼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刘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556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