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争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监督的同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要通过拓宽监督举报渠道、组织明察暗访、开展大数据筛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并对各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突出重点,开展精准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并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公布3种举报方式,举报电话:0471-12388;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举报信箱: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