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延缴服务业企业税费涉及范围包括: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经营方减免租金;阶段性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免收运输防控物资和人员车辆通行费;免征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和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的增值税;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的应对疫情现金和物品,以及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应对疫情物品所得税,实行税前全额免除;企业备案后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对申请缓缴企业进行审核属实后,免收滞纳金;免除全市注册导游员2020年全年会费;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政策,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补缴相关欠费,不收取滞纳金。
降低成本、发放补贴方面涉及范围包括: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提前执行非居民用气门站淡季价格政策;实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向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实行稳就业补贴政策,发放创业载体奖补资金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全市金融机构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降低融资费用;实行退还旅行社质保金政策;拨付“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专项资金;对重点企业和重点货场实施“防疫应急物资优先快速通关”便利化措施;实施稳岗培训补贴政策,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