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自治区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集中研讨、修订工作方案,协调民航、铁路调配航班、车次,开辟专用绿色通道,确保整个过程闭环运作、无缝衔接、工作顺畅,确保分流人员转运服务贴心、细致、规范。
据介绍,按照自治区入境人员有关规定,分流至酒店集中隔离人员医学观察期满,解除隔离需满足3个条件:在酒店隔离期间单人单间独立空间隔离期满14天;入境后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隔离期间第12天再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在酒店隔离期间每天上下午测2次体温,14天一直无异常。
在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人员,排除新冠肺炎后满足3个条件可解除隔离:每天上下午测体温至少2次,体温正常3天以上,且无呼吸道症状;医疗机构隔离期间核酸检测2次以上阴性,其中隔离期第12天核酸检测结果阴性,隔离期满14天;肺部CT检查无异常。
对隔离期满且符合解除标准的人员,首先由负责隔离观察的医务人员确认、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并提供核酸检测单,然后由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同意解除隔离决定,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为确保集中隔离场所在隔离期间、解除隔离后的安全,呼和浩特市政府等相关部门采取5项措施,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
一是科学划分区域。集中医学隔离场所采取“三区两通道”方式运行。划分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在各区域间设置明显的标识和界线,要求进入污染区的人员严格遵守、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并严格落实消毒措施以保证三区功能。
二是严格防疫消杀。按照相关规定每天对隔离酒店废弃物、化粪池、公共区域(楼梯、电梯、楼道、餐厅、扶手、门把手等)进行两次预防性消毒。
三是严格培训人员。所有隔离酒店都邀请自治区院感专家重点对全部工作人员穿脱隔离衣、防护服及隔离场所消毒处置进行全覆盖、全流程培训。要求集中医学隔离点相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心理医生、安保人员、送餐、垃圾收集等后勤服务人员等)人人熟知各种隔离场合的自身防护,掌握防疫知识,知晓医疗救治流程,确保工作人员安全有效的开展工作。
四是严格隔离观察。被隔离人员确保单人单间医学隔离观察14天,未经允许,禁止离开隔离房间。驻酒店医务人员每天2次询问健康状况,并测量体温。
五是严格废弃物处置。每个隔离房间放置一个垃圾桶,桶内套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首先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放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消毒后统一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防止对隔离场所和环境造成污染。
被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按照有关规定对集中隔离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包括对房间空气、地面、日用物品、家具、马桶、洗漱设施和公共区域进行通风、清洁和全面消毒,确保隔离场所的安全。
对直接接触被隔离人员的工作人员,按密切接触者安排好食宿,保证足够休息时间,不再承担一线工作后,统一安排14天的隔离休整。对承担医学观察任务的医护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统一安排14天的隔离休整。
为确保解除隔离的旅客安全顺畅离境,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机场会同国航和地服公司,共同制定了专项保障方案,并与呼和浩特市工作组完成方案对接,总体工作目标是“绿色通道、专区保障、安全高效、真情服务,确保每一名解除隔离人员顺畅离境,安全抵达目的地”。